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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就业帮扶基地可获20万元奖补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2年10月13日        版次:NA03    作者:张小玲

  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最新一期政府公报昨日公布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深圳市市级就业帮扶基地评选管理办法》,深圳市级就业帮扶基地每年评选一次。市级就业帮扶基地评选后,给予每个基地一次性20万元奖补。

  办法所称市级就业帮扶基地,是指经深圳人社部门评选,主动承担促进就业社会责任,依法、规范用工,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招用脱贫人口达到一定数量,连续经营6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包括劳务派遣类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凡在深圳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热心社会公益、履行社会责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报市级就业帮扶基地评选:

  (一)招用本省和对口协作地区脱贫人口达到一定数量。对口协作地区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昭通市、重庆市巫山县、江西省寻乌县,对口协作地区另有调整的,从其规定;

  (二)与脱贫人口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且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且申请时仍在岗,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三)50%以上的在岗脱贫人口近6个月平均每月劳动报酬超过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

  (四)近3年来未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五)近3年内无不良征信和违法行为记录。

  深圳市人社部门根据近1年脱贫人口在深就业情况,每年下半年发布当年度市级就业帮扶基地评选申报指南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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