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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企业可自行销毁加工贸易残次品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2年09月23日        版次:NA02    作者:张一鎏

  南都讯 记者张一鎏 通讯员刘家会 李昕晖 黄传发 日前,伯恩光学(惠州)有限公司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对265吨玻璃面板残次品进行碾碎处理,随后企业按照销毁处置后的货物报验状态申报征税,海关关员比照边角料内销征税的管理规定办理征税手续。

  4家企业去年9月开展试点

  据了解,加工贸易残次品,是指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严重缺陷或者达不到出口合同标准,无法复出口的制品。此类残次品无法投入使用,如果折料征税的话对企业而言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为此,海关总署于2021年6月决定开展加工贸易残次品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深圳海关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单位,选取了4家试点企业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开展残次品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允许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销毁处置单位进行销毁处置并按照边角料内销征税的管理规定办理报关征税手续,在简化手续办理流程的同时为企业减轻了税费负担。

  近五千吨残次品被销毁

  在深圳海关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处、南头海关和惠州海关的联合推动下,伯恩光学(惠州)有限公司等4家惠州企业成为了深圳海关首批享受加工贸易残次品销毁处置改革试点红利的加贸企业。自试点改革启动以来,参与试点企业已累计办理加工贸易残次品销毁处置32票,涉及残次品4834.78吨,耗用保税料件金额17.58亿元。

  伯恩光学(惠州)有限公司报关经理张文周介绍:“伯恩集团是国内生产制造玻璃面板的龙头企业,产量大的同时产生的残次品也多,每年都会产生数千吨残次品玻璃面板。参加改革至今仅仅一年,公司已办理加工贸易残次品销毁处置30票,销毁残次品4815吨,节省经营成本达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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