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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深圳市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发布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25.7%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2年08月30日        版次:NA05    作者:吴灵珊

  南都讯 记者吴灵珊 通讯员肖波 8月26日,2021年度深圳市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发布会在深圳行政审判中心举行。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傅新江、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连塘、盐田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封文智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等参加发布会。

  “告官见官”现象逐步常态化

  市中级法院傅新江副院长介绍,近年深圳行政机关败诉率基本上维持在7%左右,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行政案件撤诉率相对稳定,长期在20%-40%左右,高于全国行政案件的平均调撤率,行政诉讼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功能得到较好的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断提升,从2017年的13.2%上升到2021年的25.7%,“告官见官”现象逐步常态化。

  此外,行政审判工作也获得了来自社会各界的一些肯定。市中级法院行政庭2010年获“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先进集体”称号,2017年获“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行政审判干警先后获得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先进个人、广东省审判业务专家等17项市级以上荣誉。裁判文书、庭审、案例、调研、司法建议等先后获得全国法院行政审判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全国十大行政不作为典型案例等40项省级以上荣誉。

  2021年深圳行政审判综改试点完成

  市中级法院何连塘专委介绍了2021年度深圳市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在案件审理方面,2021年两级法院新收各类行政案件15750宗,同比增加2.8%,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5579宗。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法官人均审结268宗行政案件;盐田法院行政审判法官人均审结793宗案件(其中诉讼案件186宗、非诉执行案件607宗)。原告撤诉730宗,占全部生效案件的23.2%,撤诉率较为稳定。

  在行政审判体制改革方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2021年10月1日起对以区级人民政府为单独被告的政府信息公开等四类一审行政案件,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深圳法院于2021年8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将深圳市涉外或者涉港澳台的一审行政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案件等重大、复杂案件除外)统一调整至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深圳法院还顺利完成部分以中央直属行政机关驻深外派机关(构)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管辖权调整。2022年1月1日起,原由市中级法院受理的以中央直属行政机关驻深外派机关(构)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案件除外),交由盐田法院受理。

  在审判职能延伸方面,两级法院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积极落实《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的备忘录》,探索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质化解纠纷;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15份;针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特区法规草案出具立法建议共57份;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组织14次行政机关旁听庭审,举办“行政审判云讲堂”和行政审判沙龙活动;推动市政府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等指标纳入深圳法治政府考评体系。

  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方面,行政机关败诉率为7.0%,较上年度上升3.1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59人次,涉及案件865宗,出庭比例25.7%,为历年最高,但与出庭应诉工作先进地区相比仍有明显差距。行政案件败诉领域相对集中,市场监管领域败诉100宗,占比45.5%。各区败诉数量差异大。深汕特别合作区下辖4个镇政府,败诉10宗,败诉率明显偏高。因事实问题败诉的案件共142宗,占比64.5%,成为败诉主要原因。

  在案件审理方面,2021年两级法院新收各类行政案件15750宗,同比增加2.8%,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5579宗。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法官人均审结268宗行政案件;盐田法院行政审判法官人均审结793宗案件(其中诉讼案件186宗、非诉执行案件607宗)。原告撤诉730宗,占全部生效案件的23.2%,撤诉率较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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