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卢亮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披露了浦发银行深圳分行金融机构部前高管向洁涉及贪污犯罪的一些细节。
按照刑事判决书,向洁出生于1977年,硕士研究生文化,户籍在深圳南山区。据悉,向洁原系浦发银行深圳分行金融机构部总经理兼总行金融市场部(深圳)金融机构处处长。
南都湾财社记者留意到,早在去年10月19日,据上海市纪委监委驻浦发银行纪检监察组、上海市黄浦区纪委监委消息:浦发银行深圳分行金融机构部原总经理向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驻浦发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上海市黄浦区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一个细节值得留意。来自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的这份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向洁在担任浦发银行深圳分行金融机构部总经理期间,利用全面负责部门工作的职务便利,于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先后安排金融机构部的报销岗位综合员邓某、刘某2,采用虚列业务招待费、宣传费等名目,将向洁通过各种途径购买、获取的不能对应真实支出的发票,经内部审核报销后套取本单位营销费用合计人民币207.25万元,由邓某、刘某2主要通过浦发银行、建设银行账户转入向洁的银行账户予以侵吞,归向洁个人支配使用(主要用于支付购房款、归还房贷、个人理财等)。
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向洁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