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市检察院李小东检察长作《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等专项监督,聚焦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组织对 “扫码点单”等违规收集个人信息问题开展调查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发力燃气安全、无障碍出行设施、窨井盖规范管理等专项监督……自2015年获批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深圳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聚焦公益诉讼传统法定领域履职办案的同时,积极拓展新领域。解决社会关切的众多民生焦点热点事件时,都能看到深圳检察人的身影。守护公共利益,深圳检察人一直在前行。
全面履职先行先试
为公益诉讼立法提供“深圳实践”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司法改革。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13个省市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深圳是首批试点城市之一,2017年6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
试点工作期间,深圳检察机关先行先试,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8件,在全省率先实现四大领域全覆盖,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写入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供了有力实践。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确立后,深圳检察积极推动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和特区立法,配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首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立法《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规定》等法例,在全国率先以立法形式明确检察机关在相关领域的公益诉讼职能的同时,也有力强化检察履职的法治保障。
在传统法定领域,深圳检察机关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着力服务特区绿色发展。加强对污染河流、损毁林地耕地等非法行为的监督,办理案件735件;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组织开展“守护美好生活”“校园食品安全”“疫苗安全”等专项监督,抓点带面推动强化监管,办理案件2181件,其中针对疫苗安全问题的专项监督,不仅实地检查全市623个疫苗接种点,督促纠正疫苗管理、储存、使用中的不规范问题,还推动职能部门加强硬件配备并率先建立全国首个疫苗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疫苗规范管理提供全面保障。
此外,深圳检察机关聚焦国有财产保护,加强对违法建筑没收处罚执行以及社保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督,办理案件463件;聚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督促规范国土空间使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管理,办理案件263件。
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
回应民生关切
在聚焦传统领域法定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全面履职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的同时,围绕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深圳检察机关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开展专项监督,累计办理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84件。
高空坠物、燃气使用、窨井盖管理等问题关乎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深圳检察机关探索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先后开展高空坠(抛)物问题专项监督,督促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并共同举办主题警示展;开展窨井盖管理专项监督,对全市11个行政区(新区)763个窨井盖进行摸排,督促城管、水务、住建等部门加强管理;聚焦燃气安全,深圳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小东专门部署推进,以“小切口”做实检察为民“大文章”,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共确立案件线索116件,立案调查50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600余个;聚焦自建房风险,光明等区检察机关“一把手”带队走访开展辖区居民自建房等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
在特殊群体保障方面,2021年2月25日起,深圳检察机关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检察监督”,助推全民友好型、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共调查涉无障碍出行设施点位767个,摸排线索189件,立案调查146件,开展诉前程序57件。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大典型案例,深圳检察机关办理的督促整治道路无障碍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名列其中。
数据显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至2022年6月,深圳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6225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46件,督促整治被污染的河流13条,已修复被损害的林地867.7余亩,督促进行水土保持、防范水土流失面积750亩,要求行政机关复绿或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土地7607.4余亩,挽回国有财产3.3亿余元,“双区”驱动的深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也逐渐成为“捍卫公共利益,守护美好生活”的代名词。
统筹/文/图:徐全盛 制版:戴越 邓诗君 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