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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期间能否正常领工资?

市律师协会进行专业解读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2年03月30日        版次:NA02    作者:吴灵珊

  劳动用工合规操作指引可扫描二维码了解

  政策解析

  南都讯 记者吴灵珊 3月29日,深圳市律师协会召开线上发布会,为助力疫情后复工复产,深圳律协结合涉疫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编写了《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劳动用工合规操作指引》,对由于疫情引发的劳动用工及劳企纠纷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解答。

  记者注意到,该指引包含了招聘录用、停工管理、用工管理、工资支付、休息休假、劳动合同变更与解除、特殊劳动者保护、规章制度优化、涉疫争议处理等九个方面,涵盖较为完善。本操作指引采取在发布会上公布二维码、发布在“深圳律协”公众号等形式推广,号召全深圳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有效利用该合规指引文件,助力企业纾困,为企业的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法律服务。

  根据介绍,本操作指引在依据权威的同时务实实用,所有问题均结合深圳实际情况,针对实务中常见的涉疫新型疑难用工难题。此外,该指引指引性强、专业精细,全文涉及80个问题近4万字。南都记者注意到,该指引对“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拒绝录用感染过新冠肺炎的劳动者”“劳动者作为密接者被居家隔离,用人单位是否要照常发工资,工资应如何支付”等市民急切关心的实际问题都做出了精细权威的解答。

  深圳律协介绍,指引的发布,在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解决涉疫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方面有十分重要的指引作用。此外,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涉疫劳动用工发生争议或理解有歧义时,该指引可以起到评价功能,对律师及企业HR正确处理涉疫劳动关系实务问题能起到很好的参考作用。

  发布会上,南都记者提问,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能否以疫情为由进行经济性裁员,如果劳动者被裁,能否获得补偿。深圳律协回应称,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变更合同,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如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因此,深圳律协建议在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注重协商,相互理解和包容,共担责任、共渡难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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