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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发布

深化准入准营退出新改革 为市场主体减负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2年03月30日        版次:NA02    作者:张艳丽

  3月28日,福田沙尾综合市场买菜的人络绎不绝。 南都记者 霍健斌 摄

  南都讯 记者张艳丽 3月2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关于加强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发力点,通过深化准入准营退出新改革、创新市场主体服务新方式、完善精准长效监管新机制,为市场主体减轻负担。

  “我们将深入实施22条举措,坚持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一体推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为市场主体雪中送炭、纾困解难,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的负担,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李忠表示,深化准入准营退出新改革主要包括推行“登记确认制”、实行承诺容缺受理、实施注册“一日办结”、深化“一照多址”和“一证多址”登记、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推行“一照通行”、推进深港澳商事登记一体化和拓宽市场主体退出渠道等8条具体措施。

  相较其他城市相关举措,市市场监管局在实行“容缺登记”、放宽名称登记限制、推进“一照通行”、铺开远程视频审查、探索食品经营等高频许可跨城互认、以及推广“深港通”“深澳通”“政银通”注册易等方面提出了新举措,并提出要全面实行企业设立登记“一网通办、一窗领取、一日办结”,今年企业设立全流程网办“一日办结”率达到100%。

  在完善精准长效监管新机制方面,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包括实施公平竞争政策、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和开展涉企收费检查5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加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实现监管规范和支持发展更好结合。

  《若干措施》指出,建立新兴产业发展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以市场驱动、依法监管、鼓励创新、底线监管为原则,完善包容期管理、“容错”管理等能动审慎的执法监管机制。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及减轻处罚清单,实施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事项57项,推动出台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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