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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互联网大厂纷纷“去加班化”,另一边深圳有公司通知要求“年底启动全员加班模式”,南都开展相关问卷调查——

七成受访者表示,只接受偶尔的加班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12月09日        版次:NA02    作者:谢萌 吴春熠 覃仕林 蔡宇晴

2021年度已接近尾声,有深圳市民向南都记者报料称,其所在公司年底项目正紧锣密鼓地进行中,要求启动“全员加班模式”,引来不少员工们异议。与此同时,有互联网大厂声称“去加班化”,但一些工作人员称工作量并没有改变,所以工作时间与往常并没有什么不同,仍然难以准点下班。

就此,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不管是员工被动还是主动加班,劳动法对加班时间和加班工资是有严格规定的。此外,深圳市人大代表黄正龙认为,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加班管理制度,同时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权益进行衡量,如果感觉到加班已严重影响自身的合理权益,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同时,南都开展了相关问卷调查,数据显示,七成受访者表示能接受偶尔的加班,两成受访者则明确表示不愿意且无法接受加班。

  A

  公司年底项目增多,启动“全员加班模式”引争议

日前,深圳一设计研究院的工作人员反映称,公司在2021年11月9日发布了一则关于组织全员加班的通知,引发了部分员工的争议。通知内容显示:2021年度已接近尾声,公司下半年的在手项目都在紧锣密鼓进行中,新中标的项目也即将启动,从11月9日开始启动“全员加班模式”,大家一定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

同时,该则通知对工作时间做出调整,除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外,周一至周四18:30至21:30,周六、日10:00至17:00为加班时间,如果临时有事不能加班的人员务必向各自所长请假,并报综合办公室做好统计与备案。另外,由于总院报销制度改革,餐费由各所长负责登记并统计后,年底计入奖金发放。对此,有员工表示,年底正是业绩冲刺阶段,理解公司组织加班的规定。“每当到年底,项目紧锣密鼓推进完成很正常,作为员工应该和公司一起奋战,团结协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同时,也有员工表示难以接受强制加班的规定。“我觉得这种高强度的加班很不合理,虽然不担心奖金问题,但还是觉得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随后,南都记者向该公司核实,相关负责人称该则通知确实存在,但关于加班的具体事项正调整处理。

  B

  大厂虽然“去加班化”,有员工称为完成工作仍需加班到深夜

如今,加班正在影响很多职场人。今年6月,腾讯光子工作室正式宣布试点强制取消加班,让员工能正常下午6点下班。随后,快手和字节跳动等互联网大厂也都表示取消相关加班制度。近半年时间过去,大家从高强度加班中摆脱出来了吗?对此,南都记者采访了多位互联网大厂工作人员,大部分受访者均表示,虽然工作制有调整,但仍然难以准点下班。

“工作做不完,就一直是你的,虽然没有要求,但是为了完成工作常自愿加班到很晚。”一名互联网行业工作人员表示,取消相关制度后,工作量并不会因此发生改变,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他的工作时间与往常并没有什么不同。“工作永远绕着你,我晚上经常加班到12点至2点不等,偶尔加班到晚上11点。”关于加班工资,该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设有关于申请加班工资的制度,但其很少申请加班工资。“我了解到,做自主研发的是可以申请加班的,我们做代理发行的,就很少有人申请加班。”

与此同时,另一名互联网行业工作人员认为,在加班问题上企业不断更新工作制度,表示个人健康和调整员工工作时长、强度正在逐渐受到重视。“虽然加班文化不会瞬间消失,但越来越多的制度出现,表示劳动者的权益在受到重视,这对个人、公司、行业,都是一个好的转变。”

  C

  部分公司可申请加班费,不少员工注重加班酬劳

南都记者从深圳一家从事物流运输的外资企业了解到,加班存在调休和双倍时薪的选项。据了解,其加班以小时起计,每8小时可折算成一天调休,或按照平时1.5倍、周末2倍时薪计算。至于加班的工作内容,一名工作人员则表示:“主要是货运单量太多做不完,需要根据自己情况向上级申请。”据其介绍,员工申请加班需提前告知上级并得到批准,加班时长以员工打卡作为计算依据。“周末的话,就是前后两次打卡算时长,平时正常上班日的晚上6点后算作加班,离开时打卡就可以。”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加班存在不定时情况,但该名工作人员认为,员工福利保障是关键。“单位有购买团体医疗保险,子女及配偶还能享受50%的报销比例,疫情前入职的员工,公积金全部由企业所缴纳,这些都是我最看重的部分。”其表示。

“全年、月度的考核指标放在那,不加班根本完不成。”深圳市一家通讯运营商的营业员如此表示。据其介绍,用户活跃指数、销售业绩、携号转网数,是员工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必须选在晚上下班时段,才能挨家挨户地咨询,找寻潜在用户。”据其表示,办理宽带、手机、转网等相关业务都属于增量。除此之外,还要尽量保证新增客户的活跃度。“手机积分就是用户活跃度的其中一个考量。”另据介绍,由于绩效考核直接与薪资挂钩,公司并未提供饭补、交通补助、通信补助等各项费用。

此外,南都记者从深圳市盛凌电子有限公司了解到,公司主要从事连接器、高速线缆组件等研发制造和技术服务。工作人员称,公司实行自由加班模式,其中车间作业员可按加班时长计算加班工资。“对于办公室人员来说,加班费可以算做一点补贴。对于车间作业员来说,加班多久可以算多久的工资,主要就是靠加班工资了,而且设有优秀员工奖、全勤奖等,表现好会有晋升的机会。”

  D

数据显示,76.71%的90后职场人平时经常加班

随着时代变迁,当代职场人的工作压力不断变大,工作时间也随之增长。前段时间,猎聘发布了《当代年轻职场人现状洞察报告》,根据猎聘调研数据显示,76.71%的90后职场人日常经常加班。猎聘调研显示,超过八成的90后职场人认为内卷现象更多来源于工作,仅有15.59%的90后表示内卷来自于生活。就加班时长来看,90后职场人加班时长在“1至3小时”的占比超九成,其次为“3小时以上”,占比5.83%;“1小时以内”的占比为3.68%。

加班是当代职场人绕不开的话题。近日,南都展开了关于加班的问卷调查。数据显示,21.43%的人表示不愿意且无法接受加班,7.14%的人称愿意加班,71.43%的人认为只能接受偶尔的加班。与此同时,57.14%的人表示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加班,42.86%的人表示偶尔加班。其中,大部分人称加班原因主要因为工作太多,做不完和有临时突发紧急任务,少部分人称因工作安排不合理,难推进导致加班等。同时,大部分人称接受按规定计算加班工资和可以调休的加班,而21.43%的受访者称接受时长不超法律规定的加班。关于加班工资的看法,有42.86%的人称,非常需要加班工资以增加收入,28.57%的人表示每个月适当有些加班工资即可,不强求。此外,有21.43%的受访者表示,加班的福利待遇有保障,能获得相应的加班工资,78.57%的受访者表示加班工资无法得到保障。28.57%的人认为,加班对生活影响很大;64.29%的人认为,加班对生活有一些影响;7.14%的人则认为,加班对生活没有明显影响。

  E

有管理者倡导用人单位应更注重人文关怀

深圳市航天楼宇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唐翔宇认为,企业员工加班是一种正常的经营需要,合理的加班是必须的。唐翔宇说,在员工加班的问题上,企业须把握好度,一方面在加班时间上要合理,不能超负荷。另外在加班报酬方面应该遵守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深圳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行政副总胡旦旦认为,用人单位应从制度方面加强对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和人文关怀。“深圳是经济特区,又处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位置,我认为无论是营利还是非营利性单位,都应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胡旦旦称,为员工在人文关怀与基本权利保障方面做足功课,可更好地保障员工们的工作状态,增强团队的凝聚力。“例如说采取调休制度,做好团队内部的分工协调工作等,可以让员工在忙碌状态下得到喘息的机会,这样才能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胡旦旦还指出,除了制度的保障,还可以从组织架构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例如在机构中,设有党支部、工会和员工文化建设促进委员会等,作为机构内部的第三方,畅通监督渠道,帮助保障员工基本权利的维护和实现。”

  部门说法

  加班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必须有加班工资

南都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是有严格规定的。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明确,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就算因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每月也不得超过36小时。另外,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不仅如此,加班有严格的法律规定,还必须有加班工资。同时,公司组织员工加班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并应当按照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律师说法

  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广东大匠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小前称,劳动者加班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加班报酬。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刘小前称,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且《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此外,刘小前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工时制度。”按照法律规定,现行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其中,后两种工时制需要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但无论企业实行何种工时制度,均需执行上述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刘小前表示,如劳动者被侵犯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代表声音

  企业应该制定完善的加班管理制度

深圳市人大代表黄正龙认为,根据不同企业,不同岗位的情况,企业员工工作时间有着不确定性。目前,规模较大企业的加班制度逐渐地人性化,加班相关制度也比较合理,为员工加班提供了较为丰厚的福利保障,但是加班过度也会影响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其认为企业员工加班应该有一定限度。黄正龙也指出,目前不少企业也存在无偿加班,甚至是强制加班的不合理情况。

黄正龙表示,各行各业员工都有不同程度的加班,有些是工作需要,有些是企业文化,也有些是不可抗因素,加班现象目前无法完全避免。其认为企业员工加班应适度,且企业需要支付加班费或者调休;对于劳动者而言,可以根据自身的权益进行衡量,如果感觉到严重影响自身的合理权益,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个人权益。

统筹:南都记者 蔡宇晴

采写:南都记者 谢萌 吴春熠 覃仕林 蔡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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