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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为2360元/月

新标准将于明年起实施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11月29日        版次:NA05    作者:张小玲

  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兜底”作用,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经市政府同意,深圳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36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2元/小时。新标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适度上调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有助于推动打造民生幸福标杆。适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加强低收入群体家庭基本生活保障,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提高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是有助于吸引劳动力资源聚集。适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能向市场传递增加工资的信号,有利于吸引劳动力,为缩小我市劳动力市场需求缺口、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带来积极影响。三是有助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适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有助于促进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此外,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为确保最低工资政策落到实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督促企业依法支付员工工资,若企业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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