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能否将解决“停车难”问题纳入城市治理体系?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近日答复市人大代表苏毅建议时介绍,结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目前拟针对新出让的居住用地开展停车位相关政策研究。市住建局则表示,进一步修改完善深圳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与停车场等相关设施规划做好对接。
代表建议
将解决“停车难”问题纳入城市治理体系
深圳虽然实行了小汽车限牌、外地车限时限行等措施,2020年全市汽车保有量超过335万辆,仍保持持续增长趋势。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类停车泊位约242万个,停车泊位缺口近三分之一,停车矛盾突出。
“停车难”问题已成为市民反映最强烈的民生热点。特别是原特区外最为突出,停车泊位缺口高达三分之二;老旧小区、原城中村、公园或热门商圈广场等公共场所经常出现一位难求、乱停乱放现象,大量僵尸车长期占用停车资源,堵塞消防通道,不仅影响市民出行便利性,造成城市交通堵塞,也影响城市文明形象甚至存在卫生、交通和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更是城市管理的难点之一。
深圳近年也出台一些条例和办法推动停车场建设和规范经营,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车库。但由于停车场规划、建设、经营、价格等环节分属规划、住建、交通、交警、城管、发改等多个部门管理,审批环节复杂,缺乏完善的价格机制等,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的积极性不高,所以停车场建设推进效果不明显,“停车难”问题未得到根本性解决。
为此,今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苏毅建议,将解决“停车难”问题纳入城市治理体系,市区层面成立专门的停车场建设管理机构专责统筹,重新梳理修订与停车场相关的法规办法,解决多头管理、简化审批流程;同时编制全市“十四五”停车场专项规划,把停车场建设作为每年市区的民生实事,争取到2025年基本解决“停车难”问题。
苏毅还建议,坚持规划先行,从规划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确权登记等多方面开展研究,拓宽停车设施建设用地供应渠道,增加公共停车场的土地供给;实施新建工程配建停车场的刚性规划要求,鼓励提高停车位配比;利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清单中城市空间治理事项,结合绿化、河道、广场等综合整治、改造与保护开发等工程,统筹考虑公园、绿地、广场等地上、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充分挖掘“边角余料”的空间潜力建设公共停车场等。
部门回应
市交通局:正在开展《深标》交通章节修订工作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介绍,深圳土地资源极其紧缺,从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及使用便利角度考虑,鼓励停车设施与开发地块复合建设,配建式停车库按现行规划用地审批政策随主体建筑一并审批,一般不独立占地。
按深圳目前法定图则相关编制技术要求,图则地块规划控制要求中一般不单列停车设施相关要求,具体停车设施规划控制要求一般综合具体用地区位、条件、功能安排等因素,在许可阶段依《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下简称《深标》)相关标准明确。
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如涉及具体停车设施用地开发的,独立占地停车楼按现行房建类项目审批,产权归政府的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用地,经营性停车项目采用招拍挂方式供应用地。
交通设施用地属于民生设施用地,民生设施用地已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深圳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民生设施用地应保尽保,具体项目由各区通过多规合一平台论证后将列入建设项目计划储备库。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还透露,结合《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目前拟针对新出让的居住用地开展停车位相关政策研究。
根据《深标》要求,目前深圳按基本保障居住类停车位,限制轨道发达区及商业办公类停车位配比的原则,引导市民多使用公交出行,减少道路交通压力。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物业主管部门可引导停车位的错峰使用、在建成区加建立体车库等方式,统筹缓解停车矛盾。
目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正在开展《深标》交通章节修订工作,停车配建指标为重要修订内容,尽量考虑深圳城市交通需求,更为科学合理地修订停车配建指标。
市规自局:绿地下建造停车库存在一些问题
针对代表建议中提到的“统筹考虑公园、绿地、广场等地上、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充分挖掘‘边角余料’的空间潜力建设公共停车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深圳普遍存在的停车难问题,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认为,但从长远考虑,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绿地下建造停车库通常将废气排烟设施设在公园内,对绿植和游人及周边居民都会产生影响。地下停车库的出入口坡道、疏散楼梯、通风井等需占用一定的绿地面积,影响公共绿地的功能布局、环境品质等。地下建设停车库的绿地覆土厚度有限,对绿植的生长、景观效果影响较大,也不利于海绵城市的建设实施。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写的《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中针对公共绿地下停车库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如要求车库上方公共绿地种植土覆土厚度不得小于3米、车库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不超过地上公共绿地面积的60%、车库上部结构应做排水层等。
市住建局:进一步修改完善深圳老旧小区改造方案
深圳市住建局表示,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正在积极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一是积极构建一套长效机制,推进成立精干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市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积极编制深圳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结合深圳实际情况,明确改造目标。积极制定深圳实施意见,将国家和省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财政、税收、金融、规划、土地等支持政策落实到位。
下一步,市住建局计划积极会同其他部门推进成立市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进一步修改完善深圳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与停车场等相关设施规划做好对接。另外进一步修改完善深圳实施意见,量身定制深圳老旧小区改造停车场建设支持政策,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推动停车场等完善类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