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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执法大队称队内不存在通风报信 提醒鱼苗收购者撤离的电话来自哪里?

“暗访禁渔期偷捕鱼苗事件”追踪:专家认为休渔期管理应联合社会力量、畅通投诉渠道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8月12日        版次:NA02    作者:吴春熠 吴灵珊 谢萌 蔡宇晴 陈文才

  近日,南都、N视频记者连日暗访大鹏湾海域的畲吓村码头,发现有人集中收购当地渔民捕捞的鱼苗并转运外地。7月4日凌晨,在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大鹏大队赶到现场前5分钟,原来在码头装运鱼苗的嫌疑人员完成了撤离,成功躲避执法。

该事件报道后,大鹏大队在近日回应称,经对当晚参与行动的人员进行调查后发现,从执法队员集合,到赶赴码头现场,期间并无人员对外进行联系,可以确定队内不存在通风报信的情况。

另据鱼苗收购者林某新笔录,事发当晚其接到在大鹏大队办公楼盯梢人员的来电,称“渔政过来检查了”,遂第一时间放弃收购并离开码头。

目前,南都、N视频记者从深圳海警局大鹏工作站获悉,鱼苗偷捕案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进展

  一个渔排半个月出售565斤鱼苗获利万元,收购者被找到

  

  近日,南都记者从大鹏大队了解到,通过多次出海核查相关渔排和问询相关人员,现基本查明涉案渔排共2处,涉及人员6名,具体实施非法捕捞行为人员4名。

  据大鹏大队介绍,事发后,根据南都记者提供的暗访视频,队员找到了事发当晚其中一个贩卖鱼苗的养殖工人蔡某生、陈某海,两人为洋畴湾119号养殖渔排的工人,事发当晚两人就是出现在码头贩卖鱼苗的渔民。

  据蔡某生交代,他和陈某海从6月17日开始将捕捞而来的鱼苗贩卖给来自福建的鱼苗收购商林某新,之后隔两三天就会向林某新出售一批鱼苗。

  笔录显示,蔡某生一共向林某新出售了6次,分别是6月17日,售出55斤鱼苗收入1100元;6月20日,售出鱼苗85斤收入1700元;6月22日,售出鱼苗145斤收入2900元;6月24日,售出鱼苗90斤收入1800元;6月28日,售出鱼苗70斤收入1400元;7月1日,售出鱼苗120斤收入1600元。粗略统计119号渔排六次共出售鱼苗565斤,获利10500元。

  据蔡某生交代,贩卖泥猛鱼苗所得会将一半分给渔排老板蔡某光,而剩下的一半则由蔡某生和陈某海分。

  而在另一份笔录中,119号渔排老板则表示知道蔡某生捕捞鱼苗贩卖给林某新,但对于获得鱼苗一半收入一事,其在笔录中表述:“当是饲料费及渔船运输鱼苗上下码头的费用。”

  而据大鹏大队反映,7月3日晚,正准备出售鱼苗的蔡某生和陈某海得知渔政人员正在赶来后,将渔船开走,并将鱼苗倒入海里。之后,在大鹏大队找到119号渔排时,发现渔排上仍有十多斤的泥猛鱼,但都已经死了。

  目前,南都记者从大鹏大队获悉,此次泥猛鱼苗收购者林某新也已经被找到,并已经接受讯问笔录。

  回应

  大鹏大队负责人:大队长期被望风、盯梢,很多执法行动因此夭折

  

  在此前南都的报道中指出,7月3日23时55分,南都记者到达大鹏大队,向值班人员提供违法捕捞、贩卖鱼苗的线索。相关负责人表示,立即召集执法人员,集合后即可前往现场查处。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队员集合尚未出发时,0点15分,留守现场的记者听到一男子呼喊:“不要再上了”,发现渔民不再装鱼苗,众人均停下手上的搬运工作,分散在各处等待,而一男子频繁接听电话。0点20分,该名黑衣男子做出明显手势,停止收购鱼苗,两辆货车也在执法车辆抵达前驶离现场,近乎完美地躲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

  事后,南都记者将该情况反馈给大鹏大队,怀疑大队在行动前走漏风声。几天后,大鹏大队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大队经过对当晚参与执法行动的队员进行调查,未发现队员在南都记者到达大队至队员行动期间有过对外联系的通讯记录,内部走漏风声的可能性可以排除。

  大鹏大队提供的一份调查笔录显示,作为此次泥猛鱼收购者的林某新交代,7月4日凌晨,林某新正在畲吓村码头组织收购鱼苗,随后接到“渔政过来检查”的电话,随后停止了收购行为。林某新表示该通电话来自于蹲守在大鹏大队附近餐厅的人。而具体为何人,林某新在笔录中并未提及。

  大鹏大队负责人表示,这几年很多执法行动都因被人望风而夭折。大队长期被望风、盯梢,但凡队里有任何动静,那些人都会将消息传出,“渔民的圈子太小了,”经常出现的情况是,执法队员刚刚离开大队,违法现场那边就已收拾得干干净净,行动往往一无所获。

  “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了大队很多年,深受其害,”该负责人表示,为了让行动的成功率提高,大队要求队员在行动中不得使用手机对外通讯。

  

  大鹏大队负责人:执法过程面临难以监管、辨认和取证等诸多困难

  

  据了解,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大鹏大队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海港路27号,所辖码头则在办公楼斜对角位置,直线距离不足100米。

  南都记者在多日的走访中发现,大鹏大队所在办公楼两侧,均是餐厅及海鲜档口,部分商家甚至24小时营业。任何位置,都可轻松观察到办公楼和码头的动态。“执法车辆和船艇都还没出动,队员集合的动态就被掌握了,”大鹏大队负责人说道。

  另据其介绍,大鹏大队管辖区域海岸线长、海域面积大,其中还包括各类渔船近1000艘和渔排213家。加上海洋渔业执法职责多、任务重,导致执法力量相对薄弱。

  与此同时,随着大鹏海洋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包括泥猛在内的鱼苗大量增加。“渔民使用的都是常见的养殖网具,捕捞方式又十分简单快捷,因此非法捕捞的行为是极其隐蔽的”,负责人进一步表示称:“不管是野生还是孵化的泥猛鱼苗,又或者其他品种鱼苗均十分相似,因此对非法捕捞难以监管、辨认和取证”。

  

  对是否有人通风报信,海洋局暂未回复

  

  南都报道出街之后,引起网友关注,尤其是对于偷捕者和贩卖者在执法人员赶到之前从容离去提出了质疑,网友“用户须知”直呼:“无间道。”网友“大国总督”评论称:“要么是有内鬼,要么就是执法大队附近有人望风,还有一个可能就是执法车被安装了GPS定位器。”网友“好命靠努力157”则称:“地方水深,鱼多。”而网友“风中的蒲公英”则担心暗访记者的安危道:“有内线,记者们要注意自身安全。”

  对于是否有内鬼通风报信,目前,尚且不知,还有待相关部门调查。

  为此,南都、N视频记者联系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洋局),目前该局暂未对此事作出回复。

  回访现场

  执法后一个月,未再出现大规模收购鱼苗现象

  

  今年6月底,南都接到市民反映称,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的畲吓村码头,有人集中收购当地渔民捕捞的泥猛鱼苗,并用大货车销往福建等地。南都记者连日在畲吓码头蹲守暗访,并出海上到渔排,发现当地养殖渔民确实存在偷捕鱼苗的现象,并将该线索提供给当地的渔政部门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大鹏大队。

  7月4日凌晨,大鹏大队到现场进行执法,现场查获了一家养殖渔排数十斤非法捕捞的泥猛鱼苗,并将两名养殖工人带回大队进行调查。

  据市民反映,7月4日凌晨,南都记者同大鹏大队执法人员离开畲吓码头后,不久,尚未离开现场的大货车又开始收购渔民的鱼苗,大概一个小时后才离开。据该市民透露,那天之后的一个月,收购泥猛鱼苗的大货车就没有再出现过。

  8月11日上午,南都记者来到畲吓村码头,码头依然忙碌,游客频繁进出。而海上的渔船,因为尚在休渔期,都停在滩涂上。11时许,记者看到多辆执法车辆停靠在码头附近,有身穿大鹏大队执法制服的队员出现在码头检疫站外,并劝离停在道路两旁的车辆驶离。

  一位餐厅服务员告诉南都记者,最近都没有见过有人收购鱼苗了。

  

  行业协会

  查获涉嫌非法捕捞渔具网目尺寸不符合标准

  

  据了解,7月14日,受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大鹏大队的委托,广东渔船渔机渔具行业协会对突击行动当日,在大鹏新区南澳办事处洋畴湾海域查获的119号渔排涉嫌非法捕捞所涉渔具的有关视频(2个)和照片(12张)进行了审视和专业分析,并作出了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渔排养殖人员所使用的渔具是一种简单的小网目鱼苗网具,当地养殖人员称呼它为“密网”。该渔具主要由一幅四角形网衣四边缘配有绳索构成,实测最小网目尺寸为10mm,用于捕捞蓝子鱼(泥猛)鱼苗。

  据悉,捕鱼作业时,将其中两个网角(后网角)固定在养殖网箱的木条上,另外两个网角(前网角)不固定,而是由其自然下垂沉入海里,等待鱼苗进网。当有一定数量的鱼苗游进网后,立即收紧两个前网角,使鱼苗顺利落入网中而无法游出。最后,再把捕获的鱼苗转移到其他网箱进行集中暂养。

  基于上述涉案渔具的视频和照片取证结果及其捕捞原理、结构特征和作业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5147—2003渔具分类、命名及代号》,可以认定:1.上述渔具属于“船敷箕状敷网”。该渔具在《农业部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中被列为“准用渔具”,并规定最小网目尺寸为35mm。2.上述渔具的实测最小网目尺寸(10mm)小于国家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35mm)。

  换言之,即渔具是“被允许的”,而网目尺寸是“不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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