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深圳召开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总结会,并选树了“十大鹏城政法英模”,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王惠奕就是其中一员。担任法官16年来,王惠奕公正高效审结各类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2000余宗,无一引发不良投诉,并自2015年起全程参与、实施推进了深圳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的多次肯定。
曾多次立功,荣获多个奖项
王惠奕于2002年7月参加法院工作,历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行政庭副庭长、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及副院长,现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担任法官16年来,王惠奕始终坚守在行政审判战线,努力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啄木鸟,曾多次立功受奖,荣获深圳十佳最美政法干警、深圳市五一劳动奖章、南粤建功立业女能手、广东省女法官业务能手、广东省审判业务专家、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法院十佳新闻发言人等等。
“法律不是工具,是公正和善良的艺术。”担任法官16年来,王惠奕公正高效审结各类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2000余宗,无一引发不良投诉。其审结的彭皖案,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形下确立了行政机关须在合理期限履行职责的法定义务,被评选为“全国十大行政不作为”典型案例。
“该案件中,政府对小区违建走完了拆除决定、催告等全部法律程序,却两年多都迟迟没有实际行动,政府部门强调法律却没有规定应在多久时间内强制执行,所以不违法。”王惠奕提及,如果单纯因为没有期限规定就可以迟迟不行动,法律设定的强制执行制度又有什么意义呢?老百姓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又何以保障呢?最终作出判决,即使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行政机关依然需要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强制执行义务,不作为违法。
此外,王惠奕审理的凯利公司工伤认定案,通过对立法宗旨、法律条文的体系化解读,保护了20余年前老职业病员工的合法权益,获评广东省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获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又如东门雅园小区燃气爆炸案,经协调促使其于历时四年后和解,伤死者家属在行政诉讼中获得了一次性民事补偿,实质化解了纠纷。
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肯定
自2015年起,王惠奕全程参与、实施、推进了深圳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2017年担任集中管辖改革法院盐田法院副院长后,王惠奕带领集体共同推行繁简分流、全国首家网上行政诉讼服务平台“法智云端”、行政审判中心文化建设、多元纠纷化解、巡回审判等多项改革举措。
这其中,“法智云端”获评电子政务理事会“2020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应用APP”,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获评南方报业2018年深圳改革榜“改革质量奖”,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的多次肯定。
值得关注的是,承接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之“行政诉讼制度改革”后,王惠奕积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推进涉区政府、涉外行政案件管辖权由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已获阶段性成果,被纳入最高法院、省高院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
在王惠奕看来,行政审判不应仅仅满足于解决个案,更应着眼于建设法治秩序,实际上,她也一直致力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行政法治建设。据悉,王惠奕组织深圳法院连续九年公开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先后执行编撰《法治政府建设与司法监督实践》《深圳市行政典型案例评讲》丛书四卷,被指定为深圳市公务员普法教材。作为深圳市六五、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个人作行政法治主题讲座50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