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深圳市控烟执法工作成果,督促深圳市各类控烟场所落实《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下称“《控烟条例》”),履行控烟职责,强化控烟执法行动,深圳市控烟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健促中心、市慢病中心、市控烟协会近日在全市范围内推进控烟执法督查行动,公交站台是本次控烟活动的重点督查对象。
5月19日傍晚,此次公交站台控烟车轮战第3场于龙岗区木棉湾地铁站和大芬地铁站附近的公交车站打响。这两个地铁站人流众多,且与购物中心相邻,下班时间人头攒动,热闹喧嚣。
就当晚的督查情况来看,记者发现不少市民的控烟意识有待提高,有烟民称只知道原特区内控烟,不知道龙岗也不能随意吸烟;也有烟民表示,只知道在室内不能吸烟,不知道在室外也不可以想吸就吸。
一在站台吸烟的市民:
“只知道在关内不能吸烟,
不知道在关外也不能吸”
19日傍晚5点50分,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展开控烟执法督查行动。在木棉湾地铁站的公交站台,行动刚过十分钟,一名穿着紫色短袖的烟民就被抓了个现行。
问及为何在站台吸烟时,他说没注意到禁烟标识。但是在他身后,记者看到,每一个公交站牌和巨幅广告牌上都张贴着禁烟标识,颇为醒目。在被提醒禁烟后,该烟民随即补充道:“只知道在关内不能吸烟,不知道在关外也不能吸。”
据悉,根据新修订的《控烟条例》规定,交通运输领域室外场所禁止吸烟区域扩大至公共交通运输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5米范围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等。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扩大深圳经济特区范围的批复》(国函〔2010〕45号),早在2010年7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就已经扩大到深圳全市,这也意味着《控烟条例》是针对全市范围的,而非仅仅原特区内地区。
随后,该烟民变得很不耐烦,并表示“不要再说了,罚款就罚款吧”。在作出罚款决定之前,执法人员要求该烟民出示身份信息以作登记。但这时,他突然情绪激动,拒绝出示身份证件。不过,在执法人员的耐心解释下,该烟民最终写下了他的身份信息。
一烟民不配合执法开溜
逃避执法或将被罚500元
在另一个站台——“大芬地铁站”的公交车站,一名身着宽松的白衣白裤、休闲风十足的大叔手里夹了根点燃的烟头,正准备吸两口时,看见了执法人员。
他看起来有点懵,说不清楚深圳的《控烟条例》:“以前只知道室内是禁烟的,不知道原来室外也不能吸烟。”他随后补充道,不知道公交车站台不能吸烟,以前也没听人说起过。
虽然在上述“木棉湾地铁站”的公交站台,禁烟标识较为醒目,但在“大芬地铁站”的公交车站,只有一侧的公交站牌上张贴了一张禁烟标识,中间和另一侧的几个巨幅广告牌上都没有张贴禁烟标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2019-2020年度执行效果评估报告》,公交站台和地铁站入口是新增的室外禁烟区域,虽然禁烟标识张贴合格率在各类场所中最高,但38.9%的公交站台和地铁出入口存在违法吸烟现象,基本与控烟重灾区网吧、酒吧、歌舞厅等相当。对此,该报告也建议主管部门应加强巡查和专项执法,并在地面喷绘足够明显的禁烟标识和警示线,提高标识警示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当晚督查行动中,有烟民不配合执法人员,甚至上演现场开溜。
记者看到,该男子四五十岁,背着一个黑色书包。当时,他正在木棉湾地铁站公交站台上吞云吐雾,而当执法人员上前劝阻时,该男子便离开了公交站台,走到人行道上的垃圾桶边,熄灭了手中的烟。
随后,该男子嘀咕了几句,不顾执法人员的叫唤,就直接转身走了。执法人员急忙赶上,但是该烟民步伐越来越快,最后直接跑起来了。当时,路上车辆非常多,时不时有摩托车按着喇叭驶过,比较危险,执法人员只得收住脚步。
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龙岗大队执法人员在总结当晚的督查行动时表示:“今天在现场发现了三四位市民有吸烟的行为。有些市民不太配合我们执法,我们在此劝导,每位公民都有接受政府行政部门调查取证的义务,希望广大市民配合我们的执法行动。针对这些逃跑的烟民,我们会和公安等有关部门及时沟通,看周围有没有摄像头,以对他进行信息的认定。”
该执法人员表示,逃避执法属于“阻碍执法”的情形之一,该男子或将面临500元罚款。此外,他坦言罚款不是控烟执法的目的,而是希望通过执法让市民能够更好地认识吸烟的危害性,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以免影响到自身和其他人的健康。
采写:南都见习记者 王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