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方案六种户型,后三种户型面积较小。
被点名单位
深圳市上梅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介入处理部门
梅林街道办
上梅林村一期改造项目(黄氏新村)是福田区首个集体土地自主开发项目,2019年12月开工。近日,有市民反映,该项目的住宅分配实施方案对女股东不公平,六种房型中女股东只能从面积相对小的三种房型中选择,相对大的户型虽然数量有剩余也不分给女股东。股份公司称分配方案获多数股东同意,多余部分考虑保留作为集体股物业。股东代表大会也不同意召开全体股东大会表决是否分配剩余部分。街道办表示该纠纷属于集体经济内部纠纷,目前正协商沟通中。
较大房型数量有多余 女股东维权争取递补
从黄女士给到记者的《上梅林村一期改造项目(黄氏新村)住宅分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中看到,能够参与住宅分配的村民称为股东,并划分为普通户、老人户、外嫁户和嫁入户四个类别。普通户主要为男股东,老人户包括55周岁以上的男女股东,女股东则包括外嫁户和嫁入户;分配的住宅按面积由大到小分为A、B、C、D、E、F六种房型,每个房型的格局各不一样。其中C、D房型均为两房格局,但C房型面积更大,且可改为3房。
从《分配方案》中看到,在不进行组合的前提下,主要为男股东的“普通户”可选择B、C、D、E、F房型中任一种,其中最大的B户型建筑面积为117.96平方米;而作为“外嫁户”和“嫁入户”的女股东则分别只能从D、E、F和E、F房型中任选一种,其中最大的D户型建筑面积为73.3平方米。
黄女士称,对于C户型多出来的套数能否让女股东选,“股份公司那边说是不行,他说剩下的这些套数归公司所有,是用来出租的,不能给你们选。”另一位女股东黄喜珍女士也表示,“具体的户型分布我们也不知道,只是后面知道C户型多余了,我们只是争取这个权利而已”。
分配方案是否经过公示,股东说法不一
关于《分配方案》的制订过程,几位股东的说法不一。黄女士称,这个方案由股东代表经过多次会议决定,“股东代表提的意见其他股东是不知道的,而且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进行公示,私下到股份公司要才能看到”。但女股东黄伊琪表示,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自己曾在微信上收到该方案,并且简单看过。黄淑芳女士也表示,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股份公司有将该方案进行公告。
黄喜珍女士则表示,“去年底开了一个会,然后就贴在那里说这个方案是这样的,就叫我们投票签字”,会后也不了解同意这一方案的具体人数,仅得到“大部分人都同意”的回复。另外,记者了解到在去年12月底股东大会召开的时候,部分股东委托他人参会。
股份公司董事长
方案程序正当合法,超88%到会股东同意
天眼查网站显示,深圳市上梅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法人代表为董事长黄宝明,股份构成中包括集体股和合作股两部分。集体股持股人为上梅林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占51%;合作股持股人为黄瑞芳等767名村民,持股比例占49%。
记者从董事长黄宝明处了解到,该《分配方案》是由股份公司聘请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根据大部分股东的需求,经过多次会议,“每个人发表自己的看法,综合得出的一个比较适合,而且能够把房子分配下去的方案”。其中类别划分“按照户为单位作为基础参考,跟户口户籍没有关系”。每个股东都有相应的分数,分数只影响年终分红,但选举权、表决权等权益都是一样,此次住宅分配也仅影响同等选房级别中的先后顺序。
董事长黄宝明表示,目前C房型多出约80套。当时没有考虑将多出来的C房型并入D房型分下去主要有三个原因。首先是方案当中没有明确说明可以这么做;其次,股份公司当时也考虑到C房型可能会有多余,打算将多余的C房型出租给村里的非股东家庭,以满足他们的居住刚需;第三是考虑到股份公司性质的问题,集体股占51%,村民股东持股49%,股份公司需要给整个公司包括商业等集体股部分的持续发展预留相应的物业。
黄宝明称,《分配方案》的出台属于股份公司重大决策,是按照股份公司章程规定,“通过每一个股民每人一票表决出来的”。在制订过程中,股份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职岗委员会、党委、职工代表和股东代表“都讨论过几次了,直接参与讨论的人数超过了一百人”。并且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都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公开,给时间咨询”,提前一个月通知并公示满七天,“也把这个方案放到办公室,放到股份公司供查阅”。
黄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落款为福田区公证处的《公证书》文件,其中写明,股东大会应到股东670人,实际到会股东657人(含集体股代表及委托他人代为参会人数),实际到会股东人数占应到会股东人数的98%。公证处统计的对《深圳市上梅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大会关于上梅林村一期改造项目住宅分配实施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中:同意的股东人数为583人(其中582名为合作股股东,1名为集体股股东),反对的股东人数为58人,弃权的股东人数为16人。同意的股东人数占应到会股东人数的87%,同意的股东人数占实到会股东人数的88.7%。
梅林街道办
属集体经济内部纠纷,目前正在协调沟通
3月25日,梅林街道办回应称,该《分配方案》经过内部大会表决,流程完善符合相关规定,也有公证处公证,但在具体细节仍值得斟酌,“分配的递进关系,A类和B类有空出来了,可以进行调配,往下C、D类能不能像A、B类一样去调配,我们也会跟他们一起共同研究”。这个是集体经济内部的小矛盾,这个可以化解调和的。目前正在和股东以及股份公司领导班子进行协调沟通。
上周,女股东黄女士告诉南都记者,维权的女股东们已整合材料向股份公司提起联名申请,要求将剩余的C房型并入D房型。
股份公司副总黄新雄表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剩余的C房型最终能否并入D房型分下去,需股东代表大会讨论是否就此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后,由全体股东进行表决。
副总黄新雄表示,已于4月7日召开股东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大会未通过就此申请召开全体股东大会。
黄女士表示,现在公司已经下发了合同(协议),接下来将争取这个协议最大力度地保障股东权益,“现在的协议我们好像就是个租客”。
采写/摄影:见习记者 覃仕林 南都记者 焦明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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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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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7日,习近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
要大力提倡“马上就办”的工作精神,讲求工作时效,提高办事效率,使少讲空话、狠抓落实在全市进一步形成风气、形成习惯、形成规矩。
——1991年2月20日,在福州市委工作会议上,习近平第一次向全市干部明确提出
为实践“马上就办”的精神,2015年10月起,南都开设“马上办”栏目,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促成市民与部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