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黄金珠宝批发零售业单位数和营业收入占深圳该行业比重超八成。 南都资料图
提到黄金珠宝,很多人第一时间就会想到深圳。作为我国珠宝首饰制造交易中心和物料采购中心,深圳尤其是在罗湖水贝布心片区,已经形成了“世界珠宝看中国、中国珠宝看深圳,深圳珠宝看水贝”的规模效应、集聚效应和品牌效应。
数据显示,水贝-布心片区黄金珠宝年交易额约占我国黄金珠宝批发市场份额的50%,罗湖区黄金珠宝批发零售业单位数和营业收入占深圳该行业比重超八成。同时,黄金是唯一具备商品和金融属性的战略性国家储备,黄金金融参与者众多、需求场景丰富,具备海量客户群和巨大交易规模成长空间。
黄金珠宝产业实体需求旺盛和发达的金融业为深圳率先发展黄金金融提供了坚实的行业基础。深圳率先发展黄金金融产业,能有效解决一直困扰我国黄金商品循环和金融循环未能打通的痛点,以黄金的金融流转代替实物流转,极大有利于黄金企业降本增效,促进黄金珠宝行业规范化、转型升级发展。同时,借此将深圳打造成为国内投资者买卖黄金的首选地和黄金企业资金流动的中心枢纽,打造金融精准支持实体产业的深圳先行示范样板。支撑人民币国际化战略,进一步壮大黄金投资财富管理规模。
因此,以罗湖区为核心区域,发展黄金金融对于深圳推进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支撑人民币国际化国家战略,畅通黄金产业国际国内双循环,巩固深圳金融中心地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战略意义。但目前深圳暂未出台系统的黄金金融支持政策,迫切需要出台具体措施,推动建立有利于黄金金融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
为全面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深圳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扩大深圳金融创新国际影响力,近日,深圳出台《关于支持罗湖区黄金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记者注意到,《若干措施》共包含七大部分,24条举措,以黄金产业融合发展为主攻方向,内容注重鼓励黄金金融业务创新、丰富黄金金融市场主体、进一步优化黄金金融发展生态环境、推进黄金金融开放合作等多个方面,依托罗湖区黄金珠宝产业集聚优势,将罗湖区打造成深圳市黄金金融核心区。
探索非标准金标准化定价模式
深圳商业银行拥有全国最丰富的黄金珠宝产业服务经验,《若干措施》首要提出的便是鼓励黄金金融业务创新。从推动金融机构与企业积极创新黄金金融产品,鼓励黄金产业金融市场交易、推进金融科技赋能黄金金融、打造黄金回购区域品牌四个维度着手。
在推动黄金金融产品创新上,将支持金融机构整合行业资源创新发展黄金金融产品与服务。支持银行理财子公司创新发展挂钩黄金及其衍生品的中长期、权益类黄金理财产品,提升黄金资产配置与财富管理服务。支持基金公司开发上海金ETF、探索设立发行新型黄金投资产品。鼓励保险机构依托上海黄金交易所试点探索保险资金投资黄金商品。支持信托、金融租赁等金融机构开发面向特定客户的个性化黄金金融产品。支持黄金珠宝企业联合消费金融公司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创新黄金珠宝消费金融产品及场景。
鼓励黄金产业金融市场交易即支持在罗湖区设立黄金产业基金,支持黄金企业开展创业投资、重组并购,推进重大项目落地。支持黄金企业联合金融机构探索发行金矿开采权、探矿权、收益权等黄金资产证券化、权益协议类产品。鼓励优质黄金珠宝企业、黄金珠宝交易平台利用上市融资、跨境融资、发行供应链金融ABS等方式实现资本融通。罗湖区对落地的黄金产业基金给予资金扶持。
同时,推进金融科技赋能黄金金融。支持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在黄金金融领域创新应用。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专业服务机构或高新技术企业打造黄金金融科技成果应用展示区或互动体验载体。支持黄金珠宝消费券试点“数字货币”,打造全国黄金消费、黄金投资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基地。鼓励商业银行与科技企业合作,优化贵金属交易系统和客户终端。
在打造黄金回购区域品牌方面,支持罗湖区制定并定期发布黄金回购指导价格,探索非标准金标准化定价模式,健全黄金回购市场指引。鼓励银行联合精炼、黄金珠宝等企业和机构,通过技术、渠道等创新,优化黄金珠宝回购业务,打造标准化、公开透明、方便安全及客户信赖的区域黄金回购市场。
设立黄金特色民营银行,
支持在罗湖开展业务
如何丰富黄金金融市场主体?按照《若干措施》,支持在罗湖区探索设立黄金特色银行,引导黄金专营机构及团队集聚发展,支持上海黄金交易所在深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完善黄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推动黄金金融专业智库发展,全面推动黄金金融市场主体集聚深圳。
支持在罗湖区探索设立黄金等特色业务的民营银行,开展黄金借贷、黄金回存等业务,开发积存金、黄金活期、黄金定期等黄金生息型财富管理产品。市区两级政府可根据金融业支持政策给予相应的落户奖励。鼓励持牌金融机构在罗湖区发起设立黄金或贵金属的专营机构、业务中心、租赁中心或其他特色分支机构。市区两级政府可根据金融业支持政策给予相应的落户奖励。
还将加快推动上海黄金交易所深圳运营中心大楼建设。支持上海黄金交易所在深圳落地独立法人机构,为中小金融机构、个人投资者提供黄金、白银相关产品和服务,推进场外黄金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探索黄金市场创新应用。鼓励黄金回购平台、征信公司、资信评估(评级)公司、仓储押运公司、信息中介服务机构、产品研发中心(实验室)、保险配套服务等黄金金融专业机构在深集聚。对落地在罗湖区的上述黄金金融配套服务机构,罗湖区依据其工商资质、业务规模、财税贡献及产业联动效应等实际情况给予资金扶持。
加强黄金金融国际化功能性项目建设
而作为金融开放的示范区,深圳在黄金领域同样被赋予利好。《若干措施》中明确,将通过探索粤港澳黄金金融跨境业务及监管创新试点、加强深圳与国际黄金金融合作以及加强黄金金融国际化功能性项目建设,进一步推动深圳黄金金融的对外开放与合作。
按照部署,探索粤港澳黄金金融跨境业务及监管创新试点。支持黄金珠宝企业跨境股权投资、跨境发债等业务发展。充分发挥深港金融监管联席会议的平台作用,推动标准金锭、黄金各类制品报关流程优化,探索按照共同监管原则与标准对深港澳跨境黄金金融业务进行监管。
鼓励加强深圳与国际黄金金融合作,进一步完善与伦敦金融城在黄金、贵金属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机制,探索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在黄金场内交易产品合作的可行性,“鼓励深圳黄金珠宝企业、中资金融机构在伦敦市场发行以本外币计价的黄金债券或股票。”同时,支持深圳市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为黄金珠宝企业“走出去”提供投融资服务。
另一方面,加强黄金金融国际化功能性项目建设。推动上海黄金交易所国际板深圳指定交割库升级为功能齐全的保税仓库,探索丰富其运用场景。鼓励金融机构与黄金企业在罗湖区筹建黄金保税仓库,申报服务于黄金金融创新的重大金融基础设施,经国家部委或国家级交易所批复建成的项目,罗湖区可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本版采写:南都记者 张一鎏 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