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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51家社会组织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1月06日        版次:NA02    作者:王睦广

南都讯 记者王睦广 近日,经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民政局联合确认,深圳公布了全市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该份名单中包含了51家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为2020-2022年。有关名单已在上述相关部门官网上公布。

企业或个人向合资格组织的捐赠支出享税前扣除

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

也就是说,公益性社会组织需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企业或个人通过该社会组织进行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的支出,才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资格有效期为三年

近日,深圳公布了深圳市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该份名单中包含了深圳市慈善会等51家社会组织,分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于2019年末到期的公益性社会组织、重新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条件的社会组织、登记设立后尚未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等三类。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为2020-2022年。

有关名单已在深圳相关部门官网上公布。企业或个人进行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时,可先查询相关社会组织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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