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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矛盾纠纷更好的是通过前端‘飞速’方式”

柳海涛法官司法确认工作室探索“调解+司法确认”一体化工作机制,破局劳动争议处理困境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12月30日        版次:NA03    作者:焦明梁

石岩法庭与辖区总工会、劳动办合作成立的石岩街道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挂牌成立。

位于石岩法庭内的“柳海涛法官司法确认工作室”。

在宝安法院石岩法庭,有这样一间特殊的工作室:由具有多年的审判、执行和信访工作经历的法庭副庭长柳海涛法官专门负责,同时配有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联络员。而这间开设于2018年的工作室有着一个特殊的名字:“柳海涛法官司法确认工作室”。

该工作室在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和溯源治理中担负起引导、推动和保障的关键作用,通过纠纷调解后由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工作,推动调解结果落地,弥补调解制度中可能出现无法落实情况的不足。

今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在“保障和谐劳动关系建设”部分提到要“推动完善劳动争议解决体系”。石岩法庭通过“柳海涛法官司法确认工作室”所做的“调解+司法确认”一体化工作机制探索实践,正是完善劳动争议解决体系的重要一环。

在基层法院从事司法工作十多年

处理矛盾纠纷案件经验丰富

一走进柳海涛法官的办公室,就能看到4、5摞牛皮纸封装、用黑色马克笔标记着编号的卷宗码放在柜子和桌子上,已经在基层法院从事司法工作十多年的他,具有丰富的处理矛盾纠纷案件的经验。而他所负责的那间“司法确认工作室”正是石岩法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辖区内矛盾纠纷案件实际情况而设立的。

据柳海涛介绍,司法确认制度其实早在十年前便已经以法律形式正式确立并不断完善。于2010年公布、2011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司法确认了以后,(调解协议)就跟我们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就可以申请进行强制执行。”柳海涛表示,通过司法确认解决了以往调解协议文书效力不足的问题,赋予了其强制执行力。

而在2019年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20个城市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和部分专门人民法院开展试点,在后续制定的《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中,第一条就是“优化司法确认程序”。

在这样的背景下,石岩法庭结合辖区内矛盾纠纷案件特点,与辖区总工会、劳动办密切合作,探索总结出了解决劳动争议“调解+司法确认”一体化工作机制。

“石岩80%-90%矛盾纠纷属劳资纠纷,工作室与部门签订司法确认工作合作备忘录”

据柳海涛介绍,这套“调解+司法确认”一体化工作机制可以总结为三个层面的工作内容:“引导”、“推动”和“保障”。

“石岩80%-90%的矛盾纠纷都属于劳资纠纷,我们以这个为突破口,与辖区劳动办和总工会签订了关于司法确认工作的合作备忘录。” 柳海涛表示,通过这一合作明确了总工会和劳动办对“调确一体化”解纷模式的宣传、引导职责,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向工人、企业宣传该模式成本低、速度快、效力高的优势;另一方面是提高调解员引导司法确认的积极性,简化调解与司法确认对接流程,避免出现调解员因为增加工作量而放弃引导当事人司法确认的问题。

石岩法庭还创新建立了特邀调解员制度,通过严格筛选邀请社会上的相关组织以及热心专业人士成为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进一步提高“调解+司法确认”一体化工作机制效率。“法院还会指导他们依法依规做好相应调解工作,最终确认经过他们调解所达成协议的效力,这样效率就会高很多。”据柳海涛介绍,目前宝安法院共有特邀调解组织29家,其中包括深圳市律师协会、深圳市小微企业发展促进会、宝安区义工联合会等社会团体;特邀调解员193人,从业范围涵盖教育、科技、贸易、法律等各领域。

为进一步提高效率,石岩法庭还与辖区总工会、劳动办确立了调解与司法确认两项工作相向延伸、精准对接的工作模式。“总工会和劳动办的调解员主动向后延伸工作,在调解成功后指导当事人完成司法确认申请书等文书填写及身份信息等资料的准备,并将材料移送法庭司法确认工作室。法庭也主动向前延伸工作,工作室专职联络员对调解员移交的司法确认申请材料进行快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立案并起草确认文书报法官审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视情况要求补充材料或者动员当事人撤回确认申请。”柳海涛表示,通过优化流程对接,争取让当事人“跑一趟”就能完成调解和司法确认两个程序。

在保证该工作机制简化工作流程、提高解纷效率的同时,为降低虚假调解、不规范调解被司法确认的风险,石岩法庭实施了多项配套保障措施。通过派驻律师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对调解协议的合法性进行把关,设计标准化、填空式的调解协议模板供给特邀调解员使用,法庭工作人员现场指导调解员调解群体性劳动争议,对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劳动争议组成合议庭进行司法确认审查等各种方式,石岩法庭进一步确保了司法确认案件质量。

借助这样一套行之有效、兼顾公正的工作机制,石岩法庭办理的“冠利达公司与胡某等劳动争议申请司法确认一案”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典型案例。

成功调解缓解司法压力,司法确认赋能调解工作,机制创新破局解纷困境

柳海涛提到,早年间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强,后来经过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是解决矛盾的最有力武器”逐渐深入人心,但随之而来的是另一个困境:“很多时候矛盾纠纷都会涌入到法院来,这样就会导致法院案件量大幅上涨,一定程度上导致案件积压的问题。”

石岩法庭庭长韩磊则用更加形象的方式,解释在矛盾纠纷解决过程中调解和诉讼方式所呈现出的不平衡的状态:“通过调解和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比例,本来应该是一个正金字塔形:大部分矛盾纠纷都通过调解解决,极少部分通过诉讼处理;而现在倒过来了,很多矛盾纠纷都到法院里通过诉讼解决,调解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呈现出一个倒金字塔形的状态。”

“调解+司法确认”一体化工作机制,正为扭转“倒金字塔形”的调解与诉讼比例产生积极的影响。用韩磊的话说,司法确认工作“给了调解人员一定权威性”:“调解的时候也更有底气了,别人也会愿意接受调解,因为调解+司法确认之后,能保证落实结果。”

柳海涛表示,通过“调解+司法确认”一体化工作机制,既能保证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又能缓解法院案件受理压力,还能减轻人民群众采取诉讼途径所需承担的时间和金钱成本。据他介绍,2019年石岩法庭全年受理劳资纠纷343宗(截至12月10日为339宗),而2020年截至12月10日,法庭受理劳资纠纷255宗,同比下降超过30%。

“打官司对矛盾纠纷的解决应该是比较靠后的解决方式,更好的方式是通过前端的、‘飞速’的方式来解决,比如调解。”柳海涛这样说道。

  声音

通过“调解+司法确认”一体化工作机制,既能保证调解结果的法律效力,又能缓解法院案件受理压力,还能减轻人民群众采取诉讼途径所需承担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柳海涛

  数字

2019年石岩法庭全年受理劳资纠纷343宗(截至12月10日为339宗),而2020年截至12月10日,法庭受理劳资纠纷255宗,同比下降超过30%。

统筹:南都记者 徐全盛

采写:南都记者 焦明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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