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动车占用无障碍停车位或罚500元

《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拟规定资助居家无障碍改造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11月23日        版次:NA06    作者:张小玲

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机动车占用无障碍停车位影响肢体残疾人使用的,拟处罚款500元。停车场管理单位对占用无障碍停车位的行为未加制止的,对停车场管理单位拟处500元罚款。《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征求意见(11月30日截止),拟规定资助居家无障碍改造,扩大无障碍电梯建设范围等。

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为“无障碍城市建设”

近年来,在政策推动下,深圳打造一批无障碍城市建设示范项目,在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形成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

深圳站在城市发展形态的视角,正将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到无障碍城市建设,建设内容从设施环境、信息交流环境建设扩展到理念文化、标准体系、智慧无障碍建设等领域。《草案征求意见稿》还将每年12月5日定为深圳市无障碍城市宣传日。

管理单位对占用无障碍停车位未制止的,也将被罚

为发挥公益诉讼在无障碍城市建设中的作用,强化对无障碍城市建设的司法保护,《草案征求意见稿》将未按照无障碍标准规范进行建设或者损坏、侵占无障碍设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行为纳入民事公益诉讼范围,并授权市残联、妇联可以作为诉讼主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比如,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以外的机动车占用无障碍停车位影响肢体残疾人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罚款。停车场管理单位对占用无障碍停车位的行为未加制止的,对停车场管理单位处500元罚款。

损坏、侵占无障碍设施、改变其用途或者破坏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无障碍设施连续性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管和综合执法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要求有关部门将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草案征求意见稿》创新无障碍城市建设的制度和服务,推动以金融手段支持无障碍城市建设,创新金融服务产品。设立无障碍城市建设子基金,为无障碍城市建设项目和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发展残疾人公益信托服务,解除残疾人家庭后顾之忧。

《草案征求意见稿》要求有关部门制定专项发展规划应当与无障碍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相衔接,并将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规定资助居家无障碍改造;紧急呼叫系统增加一键呼叫、转移呼叫功能;扩大无障碍电梯建设范围;鼓励出租车无障碍、网约车平台提供无障碍约车服务以及食品药品的无障碍信息支持。

手机看报
分享到:
返回奥一网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