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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人大“阳光预审”管好“钱袋子”

使政府部门预算编制更科学、更接地气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7月17日        版次:LS08    作者:张一鎏 谢粤蕾

审查批准预算和监督预算执行,是宪法和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是人大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罗湖区人大积极落实预算法、监督法赋予的重要职权,坚持人民当家做主,从监督财政预算入手,开展“部门预算参与式阳光预审”工作,并逐年深化,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财政预算监督机制,提高了财政预算的监督和使用成效。

预算审议进社区,让居民提建议

每年的9月—12月,在部门预算编制一上之后的阶段,选择若干预算部门将预算编制成册并作详细说明,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多层级的民主恳谈会和阳光预审会,人大代表和群众广泛参与部门预算的审议讨论。预算部门根据民主恳谈会的建议意见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后,和其他部门预算一起提交人大会议进行表决。区人大常委会每年确定一个政府部门、一个街道作为参与式阳光预审部门。其中,政府部门由主任会议确定,街道在10个街道中抽签选取。

在罗湖,预算不仅要让相关部门看得懂,更要让群众看得懂。参与式阳光预审的预算部门前期和区财政局做好充分的沟通与协作,按阳光预审的规定要求,去除预算在人们心中的专业壁垒,从群众的角度出发,编制一本让外行人也读得懂的部门预算草案报告。

11月中旬,阳光预审部门详细的预算草案报告完成后,区人大常委会迅速将草案报告向报名参加阳光预审的人大代表和相关社区的居民派发,让人大代表和居民提前阅知草案报告,了解部门预算情况,在社区民主恳谈会上提出更多更合理的意见。

12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带着详细的政府部门预算草案进社区“晒一晒”,征求社区居民对财政预算编制的意见。人大代表、行业代表、社区工作者和辖区居民代表作为“考官”,向作为“考生”的部门负责人“要说法”。与会人大代表和辖区居民对预算编制各抒己见,由部门负责人当场解释,当场“拷问”不过关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将研究结果以书面形式向“考官”进行回复。

各街道人大工委自行组织所在街道人大代表对区职能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审议,并邀请预算部门全程参与,回答人大代表和居民的提问,同时街道人大工委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人大代表和居民意见,汇总反馈给预算部门。人大代表也可自行主动履职,通过自行走访、联系所在街道或者社区,与社区居民坐在一起,对相关部门的预算草案进行“拉家常”式讨论,并把收集的意见建议反馈给预算部门或财政经济委员会。多渠道多形式的预算审议进社区使得政府部门预算编制由内部决策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进行转变,使之更科学、更严谨、更“接地气”。

从“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

部门预算参与式阳光预审是体现人民当家做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实践,是完善行使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有效举措,对完善计划预算管理、加强对政府权力运行监督、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产生了积极的效果。

2014年罗湖区开展第一次“阳光预审”后,人大代表对区本级预算草案提出了二十几条修改意见,区财政部门按照人大代表的意见对预算草案进行了从格式到文字再到项目安排全方位的调整,部门预算(草案)越来越厚,总页数逐年翻番。2020年,部门预算达到5册,预算单位193家。部门预算编制正越来越精细,越来越详实。

通过人大代表和居民参与部门预算审查监督,促使政府部门预算编制更科学、更合理、更准确、更详细、更接地气。六年来,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共对工信、民政、教育、城管、水务、卫健、住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疾控中心等9个政府职能部门和6个街道办事处的预算进行了阳光预审,累计收集近八百条建议意见,促使预算项目修改150项,涉及预算资金近6000万元。如,2019年,辖区居民代表根据区文化体育旅游局2020年预算草案中所载预算金额,提出“应加大对社团、老体协的扶持力度以及文体设施需保质保量,全民健身经费投入太少”的建议。区文化体育旅游局虚心采纳,并在原有经费的基础上增加89万元。

“阳光预审”将预算编制从内部决策变成了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公开决策,对政府部门工作是全方位的监督。完整的阳光预审工作机制倒逼政府决策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人大代表、居民代表在恳谈会、预审会、走访调研过程中给出的各种合理化建议,让政府部门深刻感受到“阳光预审”对部门而言就是一个吸纳民意的过程,也是一个得到公众认同的过程,能有效减少“拍脑袋”决策的现象,改变了先要钱后找项目、预算执行随意的状况。政府部门在直面群众和人大代表过程中,提升了与群众沟通的能力,拉近了政府与老百姓的距离,同时不断对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进行反思和举一反三,使得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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