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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双区建设”,深圳调研近一年出台《意见》

支持研究尽快取消深港澳漫游费 设立深港澳联合开发建设基金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5月14日        版次:NA03    作者:傅静怡

日前,中共深圳市委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正式印发《关于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份7135个字的《意见》指出,深圳将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技创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创新、国际及港澳专业服务、教育文体、港澳青年共九大领域,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双区”建设。

市委大湾办相关负责人指出,《意见》的出台是向海内外企业、投资者和所有市场主体参与双区建设发出的诚挚邀请。专家则指出,这份《意见》是一份目标性文件,在“双区驱动”的政策性文件上更进一步,透露出接下来深圳要做的若干件大事。

  文件

明确指导社会主体参与“双区”建设的内容和方式

去年,《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两份重磅文件正式印发,社会上迅速掀起了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热潮,社会各界对“双区”建设的期望较高。

市委大湾办指出,在实际调研过程中,发现社会主体参与“双区”难以找到具体参与的切入口和参与方式,且部分“双区”建设内容是改革创新的新业务,前期投入大、回收期较长、市场风险较大,需要政府为市场主体参与“双区”建设提供适当的资助。

为了明确指导社会主体参与“双区”建设的内容和方式,创新市场主体参与“双区”建设的政策,从去年5月份开始,市委大湾办就开展调研工作并走访香港、澳门社会各界,听取、搜集社会力量对参与重大国家战略建设的诉求和建议。去年10月-12月底,启动文件起草工作,组织全市各有关单位和中直驻深部门共同研究。到了今年1月-3月上旬,多次征求市委市政府50家单位意见,共搜集100条意见并修改。3月底,这份《关于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意见》最终定稿。

相关负责人指出,出台这个《意见》重要意义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和中央支持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意见的重要举措,是深圳40年改革开放再出发继续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向海内外企业、投资者和所有市场主体参与双区建设发出的诚挚邀请。

总的来说,深圳出台这个文件的目的,就是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大湾区建设;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用足用好双区政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按照中央要求在大湾区建设背景下大胆进行体制机制创新;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和推动学习港澳先进经验,以及与港澳的规则衔接。

45条具体内容,九大领域全面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双区建设”

《意见》共有45条具体内容,其中又分为政策支持的九大领域。

首先是支持社会力量投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新实践。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推进制度创新,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深港澳规则相互衔接,促进要素高效便捷流动;加大重大平台建设向社会开放力度;探索建立大湾区跨区域合作与发展组织。

二是支持社会力量投身科技创新更高水平发展。鼓励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在深圳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和创新中心;支持国内外企业、高校和国际组织在深圳设立创新载体或区域总部;鼓励科技企业、民营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与港澳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深圳高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境外建立研发机构;鼓励国际一流研发机构、跨国公司、著名高校和科学家等科研主体参与重大科创平台建设。

三是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鼓励国内外金融机构和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支持物流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参与港航运合作;鼓励加强航空领域合作;鼓励通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企业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市场主体进行电子签名证书应用。

四是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制造业企业应用新技术提高核心竞争力;支持高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进行技术攻关;支持国际一流科研机构、高校、金融机构和企业发展海洋经济;支持发展大数据产业;鼓励各类企业发展新产业新业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重要产业平台和项目建设。

五是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金融创新发展。支持设立深港澳联合开发建设基金;鼓励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参与深港澳三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支持各类企业和资本与深圳国有企业开展广泛合作;支持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创新应用。

六是支持社会力量深化与国际及港澳专业服务合作。鼓励深港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和专业机构合办展会;鼓励深圳企业利用香港检验检测服务;鼓励国际及港澳医疗和养老机构来深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深港澳三地加强商业资质互认和行业管理。

七是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文化、体育、旅游交流与合作。支持国内高校、港澳高校与深圳高校开展高水平合作;支持深港澳基础教育合作;鼓励举办国际大型体育赛事和文化交流活动;鼓励深港澳民间团体和企业开展文化创意合作;鼓励市场主体发展邮轮、游艇产业。

八是支持深港澳青年交流和港澳青年来深创新创业就业。鼓励港澳青年组织来深开展活动;鼓励港澳居民来深游学创新创业就业。

九是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扩大“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加大“一带一路”服务合作。

  解读

  亮点1

首提“社会力量”参与重大建设

《意见》指出,在扩大改革开放方面,支持社会力量投入,其中特别提到“鼓励社会力量投身改革、充当改革先锋,对制度创新、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等建言献策”“重点聚焦营商环境优化、科技创新合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民生和社会治理领域合作提出诉求和政策建议”。

深圳市社会科学院国际化城市研究所所长袁义才指出,对于深圳这样一座开放型城市来说,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不仅仅是政府的事,而是应该举全社会之力来完成的事情,在这一点上邀请企业、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智库等力量,为城市规划和重大平台建设献言献策更具城市特质,更是一种城市建设上的回归——听取民意。

另外,在《意见》中特别提到了几个重大平台,包括: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大科学装置群、西丽湖国际科教城、深港口岸经济带、沙头角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这一方面是勾勒出接下来深圳建设的重中之重,邀请社会力量参与重大建设的提法也是第一次。另一方面“形成三地政府、各类社会组织和大湾区居民共同参与解决区域合作中障碍性问题的良性机制”也透露了深港澳三地合作的模式。

袁义才表示,政策的初衷非常好,但更需要一定的机制来落地实施,比如如何让社会力量献计献策形成常态化模式。

  亮点2

吸纳国内外企业来深建总部

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政策对于社会力量有了更多实质性利好。

首先是明确指出了“鼓励香港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应用技术、纺织及成衣、资讯及通信技术、汽车零部件、纳米及先进材料等五大研发中心和港澳高校、科研机构来深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和创新中心”,在深港科研合作的产业链上更加明晰。

从深港合作拓展到全球合作,在《意见》中特别指出“支持国内外企业、高校和国际组织在深圳设立创新载体或区域总部”,也就是说进一步明确了国内外企业来深建总部的利好,在这一条中还提及了深圳正在大力发展的各项战略性新兴产业。

在备受关注的支持产权上,《意见》也提到了“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项目的企业和对提供知识产权证券化服务的中介服务机构,给予资助”,可以说是全方位的支持。

  亮点3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

此次《意见》中最受关注的点还在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以往基础设施建设都是政府为主导,也有不少民企曾经提出过,希望能够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开口子”,和央企、国企站在同一平台上。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新经济研究所执行所长曹钟雄指出,这次《意见》一定程度上也是对于民企需求的回应。“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社会力量一定的参与空间,对于深圳来说可能是双赢的事情。”

就《意见》具体内容而言,其中又提到了不少跟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包括:鼓励客运企业推广大湾区城际客运“一票式”联程和“一卡通”服务;支持研究尽快取消深港、深澳手机长途和漫游费;推动电子支付在大湾区互联互通等等。

曹钟雄指出,这些看上去跟老百姓生活关联度大,但实际上跟企业发展关系度更大,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一定要打破信息壁垒,而邀请社会力量参与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就是迈出打破壁垒的重要一步,这也需要上层给予更多政策性支持。

同时,“鼓励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和大型企业参与轨道交通、跨江通道、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和水电气、信息、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公用事业建设”在曹钟雄看来也是创举,引入更多资金流将为湾区建设提速。

  亮点4

支持金融机构参与设立银行

近两年来,深圳连发重要文件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些文件中都提到了不少大力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而这一次在《意见》中再提“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则更加系统化,为社会力量参与产业建设列出题纲。

这份题纲首先就提到了“核心竞争力”和“技术攻关”,在这一点上,《意见》指出应该用高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联合的方式。举例来说,在最新成立的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就是采用了“公司+联盟”的形式,由多家企业和科研单位牵头,以公司实体进行运营。这一模式也将为社会力量参与产业建设提供样本。

同时,在《意见》中还特别提到了“海洋经济”和“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其中,对于社会力量参与海洋经济发展,表述为“支持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组建海洋大学和国家深海科考中心;支持大型金融机构参与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探索发行企业海洋开发债券;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方式在深圳设立海洋产业专项发展基金”。对此,曹钟雄指出,大型金融机构参与设立的国际海洋开发银行属于政策性银行,和我们一般所说的进出口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之间还有着一定差距。

在“数据是石油”的年代,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大数据产业,《意见》的表述则为“鼓励从事数据交易及评估相关企业机构与政府合作”以及“推动形成数据资产化、资产证券化等创新服务业态”。从表述来看,主要还是采取合作制。

  亮点5

支持设立深港澳联合开发建设基金

社会力量参与金融创新,如何实现深港澳三地合作,是这份《意见》的另一个重磅看点。《意见》明确指出,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设立深港、深澳联合开发建设基金,该基金要为深港澳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和其他投资大、回收期较长的项目提供股权、贷款等融资渠道。

对于这份联合开发建设基金,袁义才指出,有可能是政府出一定的母基金,然后邀请社会力量共同开发建设的项目。“可以看到在改革开放背景下,深港澳三地有实力、有吸引力来吸纳更多的资本,参与政府的重大投资,同时也为想要投资的企业,开辟一个官方的投资渠道。”

因此,《意见》中也提到了“鼓励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以及“鼓励港澳、国外投资机构按市场化方式在深圳设立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在全球范围内重点投资生物医药、人工智能、5G、芯片等高科技领域,并引导项目来深圳发展”,通过多种方式来推动科创发展,推动深港澳三地的发展。

除此以外,“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参与深港澳三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这一条也至关重要,其中又包括“支持国外和港澳投资者投资内地不良资产。支持参与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推动设立保险服务中心。支持深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支持深圳与港澳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探索在港澳市场发行巨灾债券。支持深圳的银行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方面业务。支持企业跨境发行人民币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来深圳设立经营机构。”基本上一句一个重点,勾勒出深圳金融市场未来的发展方向。

  亮点6

支持深港澳基础教育合作

除了科创、金融等领域,《意见》中还提到了民生领域,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文化、体育、旅游交流与合作。

在《意见》中再次强调了“支持国内高校、港澳高校与深圳高校开展高水平合作”,其中包括学分互认、交流合作、联合培养等等话题,还提到了要“支持共建一批特色职业教育园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产教联盟发展”。

在这份《意见》中,重点提及了“支持深港澳基础教育合作”,其中包括“鼓励深港澳三地中小学校结为‘姊妹学校’,探索三地幼儿园缔结‘姊妹园’,开展管理层、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活动,并给予资助。支持港澳教师在深考取教师资格并任教。打造深港澳教育交流基地,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学生研学交流活动。”这对于解决深圳基础教育短板来说,是打开了全新的思路。

就文化方面来说,《意见》还提到了“支持深港澳三地文化机构举办粤剧、龙舟、武术、醒狮等文化交流活动,举办深港澳大型海洋主题节庆活动和国际大型体育赛事,并给予政府资助。”这对于深圳大力发展文化事业来说,是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也同时回应了“深港澳三地同根同源同发展”的设想。

采写:南都记者 傅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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