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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城区改造规划中应考虑电梯配套建设

深圳立法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并提出全面实现对在用电梯设备的精确化应急管理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4月30日        版次:NA16    作者:张小玲

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项重要的民生实事项目,深圳市人大建议市、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为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予以支持。深圳市人大初审电梯使用安全有关草案认为,市、区政府在制定老旧城区改造规划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考虑电梯用地、建设等要求,合理确定改造、改建规划。

立法为既有住宅电梯加装提供制度保障

《深圳经济特区电梯使用安全若干规定(草案)》4月29日提交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审议,截至2019年底,深圳共有注册电梯16.2万台,总量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四位,每年还新增约1万台;共有电梯使用单位约3.8万家,电梯维保单位近400家。

目前,深圳开展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主要是依据上位法和《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深圳电梯使用现状和实施严格有效监管的需求已不相适应。因此,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我市一部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方面的专门性法规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尤其是深圳老旧小区众多,即使在正常的日常维护和修理情况下,电梯的整体性能仍然会随着使用年限增加逐年下降,旧电梯的性能已经很难完全满足现代社会舒适安全的楼宇交通出行。而且,还有相当数量的小区没有配置电梯。通过立法为电梯使用安全和既有住宅电梯加装提供制度保障,对建设城市美好生活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深圳市人大经济工委初审建议通过统一的救援电话,统一调度,对困人、溜梯等电梯事故实施快速救援,全面实现对在用电梯设备的精确化应急管理。同时,建立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信息、档案登记、备案制度,将举报、有效投诉纳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考核范围,对不良维护保养企业进行劝退,严重的禁止进入市场维护保养市场开展业务。

对投入使用15年以上的电梯进行重点监管

除已有的公众聚集场所,深圳市人大建议住宅小区新安装以及经改造或重大修理的电梯应配置电梯安全运行监控系统并接入监管部门电梯安全信息化系统。

老旧电梯故障多,除了设备零件老化外,还主要涉及电梯井道设计、电梯选型配置、电梯使用与维修保养等诸多问题。目前,深圳使用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约有1.9万台。由于国家还没有关于老旧电梯的强制报废标准,所以加强老旧电梯安全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市人大建议对投入使用15年以上的电梯进行重点监管,定期根据国家标准进行安全评估,发现和消除电梯安全隐患,并根据评估结论对电梯实行维护、修理、更新、改造。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实事项目,建议市、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为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予以支持。同时,市、区政府在制定老旧城区改造规划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考虑电梯用地、建设等要求,合理确定改造、改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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