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小玲 《深圳市2019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共涉及整改事项39个,其中完成整改21个,正在整改18个。截至2020年2月,审计移送违法违规问题线索55条,涉及金额30.66亿元,问责处理14人。22家责任单位主动公开整改结果。
审计移送违法违规问题线索55条
深圳市政府昨日向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提交“关于提请审议深圳市2019年度绩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深圳市2019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共涉及整改事项39个,其中完成整改21个,正在整改18个。截至2020年2月,各责任单位健全完善规章制度58项。相关单位通过核减投资额、调账等方式加强整改,涉及资金9.88亿元。审计移送违法违规问题线索55条,涉及金额30.66亿元,问责处理14人。22家责任单位主动公开整改结果。
本年度绩效审计重点关注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政策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扶持、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实施等情况,各相关责任单位在完善生物医药产业布局、加大政府引导基金注资力度、支持产业市场化发展、健全扶持资金管理机制等方面推动整改。
针对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存在不足的问题,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继续加大生物医药产业专项资金的分配投入,2020年向社会征集项目70个。市科技创新委在2020年科技计划项目中,计划资助生物医药领域基础研究项目554个,资助金额1.14亿元。发布基础研究重点项目指南149个,计划资助金额2.04亿元。发布技术攻关项目指南32个,计划资助金额1亿元。
市财政局不断加大对政府引导基金的注资力度。截至2019年12月,引导基金参股新兴产业发展基金47支,基金规模1607.61亿元;参股子基金累计对外投资项目2118个,投资金额1070.17亿元;累计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1775个,投资金额861.23亿元。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阳光资金平台”组织实施项目的督促、提醒以及资金收回。截至2020年2月,到期的项目中,已验收21个,其中合格17个。并强化对失信名单的核查和监管,对违反规定的项目单位予以资金资助限制。市科技创新委建立科研诚信异常名录,截至2020年2月,共收录246条科研诚信异常信息,其中法人54家,自然人192名。
重点关注高等教育及职业教育发展等方面
报告还提到,加强教育项目建设,努力打造教育发展的“深圳质量”。本年度绩效审计重点关注了高等教育以及职业教育发展等方面的情况,各相关责任单位通过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科研项目执行管理水平,提高实训基地使用和经费使用效率推动整改。
关于项目目标未达预期的问题,哈工大努力扩大招生规模。2019年,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累计举办970余次各类型招生活动,当年在校生6245人,预计2020年在校生规模将达到约7500人。中山大学深圳校区与市建筑工务署建立沟通机制和建设推进协商制度,确保项目按时交付。2020年计划交付约36万平方米,截至2020年2月,当年应交付项目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发布了《关于收回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运行经费资助的通知》等,规范了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的留用和清退,预计在2020年上半年,全面完成项目结余资金的统筹梳理。
重点关注水污染治理和水质净化等方面
此外,本年度绩效审计重点关注了水污染治理和水质净化等方面。针对沙湾河11个子项目与沙湾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部分建设内容重合的问题,市水务局及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与龙岗区水务局达成一致意见。
针对李朗河清基剥离工程等尚未全部完工的5个子项,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以减少重复建设为原则,与龙岗区水务局划分移交边界,并履行相关手续,按实结算。针对沙湾河整治与2017年清淤工程施工范围和建设内容重合问题,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在核实后,据实对沙湾河整治中的清淤工程量进行结算。
深圳市水务局和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办公室每半月汇总相关工程进展情况,联合市政府督察室每月定期通报进度。2019年安排的307个水污染治理项目中,253个已提前或超额完成年度任务;28个完成或基本完成年度目标。
2019年完成水污染治理工程投资530亿元,同比增长35.2%。新建污水管网377公里,完成率124.7%;修复存量污水管网912公里,完成率105.6%;完成4840个正本清源改造,完成率145.3%。159个黑臭水体已全部消除黑臭,初见成效。1467个小微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
关于水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监管不规范的问题,市水务局认真梳理建设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明晰责任,规范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全面落实“严管重罚”,撤换沙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对负责茅洲河(宝安片区)的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监理人员给予罚款处罚。
有18个事项处于正在整改阶段
《深圳市2019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大部分问题整改措施得力,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有18个事项处于正在整改阶段,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目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解决,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一区两城”创建工作等。二是受疫情影响错过当期整改时机,补办手续或推进项目建设需要等待合适时机,如人才安居房建设缓慢等。三是情况复杂,存在涉及部门较多,牵涉面广,纠纷易发等工作难点,需要统筹各方合力推进,如水污染治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