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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企迪威迅发布股票或被暂停上市风险提示

去年曾因出卖资产被质疑“保壳”,深交所发问询函,公司回应属调整资产结构,市场化投资行为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3月27日        版次:NA06    作者:黄玮

近日,深圳上市公司迪威迅(300167.SZ)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据了解,迪威迅在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分别亏损584.99万元、1.62亿元。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表示,已采取各项经营措施,在新型园区建设、智慧化服务等方面促进公司基本面的好转。根据迪威迅在2月28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快报》,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6.65万元(未经审计)。不过此前,公司曾因为业绩预告修正事宜收到了深交所的问函。

去年四季度转让子公司股权

被深交所问函是否逃避退市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2月迪威迅曾因为业绩预告修正事宜收到深交所的问函。公司在2020年1月23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将原预计的2019年盈利1,300万元至1,800万元修正为盈利2,000万元至2,500万元,其中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304万元。

据悉,迪威迅于2019年四季度以1,860万出售参股子公司南京迪威视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迪威”)16.17%股权,确认置收益1,009万元。深交所要求迪威迅对交易的具体情况,南京迪威的主营业务范围、就出售南京迪威股权是否及时履行信披义务等事项进行说明。值得注意的是,深交所还在问询函问及公司转让南京迪威股权的目的是否为避免连续三年亏损而暂停上市。

公司

与交易对手方没有关联关系,

出售资产不是为避免亏损

收到问询函后,迪威迅回复称,公司与中山高通于2019年11月15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南京迪威16.17%股权全部转让给后者。该笔交易总金额为1860万元,首笔款项为1000万元,剩余款项于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支付。截至目前,交易对方按约支付了首笔款项,公司也按约定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

迪威迅表示,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股权转让款不是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关联方。提及此次转让南京迪威股权的原因,公司称,这是公司基于自身资金及经营状况,主动调整资产结构,平衡短期、长期投资而进行的一次市场化的投资行为,并非是特意为避免亏损而做出的举措。

采写:南都记者 黄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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