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支持会展企业共渡难关,日前,深圳市商务局统筹制定了深圳市会展业相关惠企措施,其中包含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有关展会、商铺的5条相关惠企政策。
对原定2020年2-4月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因疫情影响延期举办的展会,主办单位可不按原合同约定的场地租金分期付款期限条款执行,调整为进入租赁场地前付完所有场地租赁费用即可。对原定2020年2-4月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因疫情影响延期举办的展会,主办单位所需缴纳的场地综合押金调整为按原标准的一半收取。对原定2020年2-4月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因疫情影响缩减展览面积或取消的展会,不视为违约。
对按原商铺租赁协议约定收取固定租金的已开业商铺,免除2020年2月至4月共计三个月的商铺租金。对因疫情影响未开业的商铺,可不按原合同约定的开业时间执行,开业时间顺延至政府取消停止一切大型经贸活动及大型群众聚集促销活动的限令后该馆第一场展会或会议活动之日(以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开展公告为准),与开业日相关的租金、费用计收时间或计收标准的执行时间相应调整,延迟开业期间商铺无需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
采写:宝安通记者 张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