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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为公租房和人才住房减免两个月租金

涉及2400多户个人承租户及240多家单位承租户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3月20日        版次:PT04    作者:颜鹏

坪山通记者从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根据《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0〕1号)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落实公租房人才住房租金免交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坪山区将对承租本区公租房和人才住房符合租金免交条件的单位承租户和个人承租户减免2020年2月和3月的租金。坪山通记者从网上公示的名单获悉,此次租金减免,涉及2400多户个人承租户及240多家单位承租户。

4月份起按合同约定正常缴纳租金

据了解,本次减免租金的时间为2020年2月及3月,共计两个月。本次涉及到的公租房和人才房有聚龙花园一期、聚龙花园二期、锦绣华晟家园、新城东方丽园等市属区管公租房和人才住房项目以及万科金域缇香一期、万科金域缇香二期、六和商业广场一期、京基御景印象三期、财富城一期、燕子岭配套员工宿舍、深业御园、东晟时代花园、祥祺滨河名苑等区级公租房和人才住房项目。

据悉,承租市属区管公租房项目的单位免交对象,缴纳2020年第一季度1月份租金,第二季度起按租赁合同条款约定正常缴纳租金。承租区级公租房和人才住房项目的单位免交对象,届时按照中心开具的缴款通知单缴纳非免交时段的租金。

个人免交对象,直接免缴2020年2月、3月公租房和人才住房租金,4月份起按租赁合同条款约定正常缴纳租金。

非免交对象4月份补缴租金不收滞纳金

值得注意的是,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已从2月份开始暂停收缴所有承租户的租金,非租金免交对象可在4月份补缴2、3月份租金,不收取滞纳金。承租心海城一期项目人才住房的单位、个人承租户,租金免交措施将由深圳市安居建信房屋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执行。

若承租户在2020年2月1日前存在逾期未缴纳租金情况的,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继续实施补缴工作。

知多D

坪山区公租房、人才住房租金免交对象包括哪些?

一是单位承租户: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医疗机构。非国有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资本综合占股比例不超过50%的股份制企业。

二是个人承租户:除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法院、事业单位、法定机构、社区工作站、群团组织、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央驻深机构等单位(不包括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在职及退休干部职工外,其他所有个人承租户均为租金免交对象。

以上租金免交对象为租赁合同的承租方。

租金免交的承租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才能免租?

答:不需要提供任何材料,区住房保障中心将根据免租对象名单公示结果,按照名单直接减免租金。

免交对象已缴纳2020年2月、3月的租金如何处理?

答:免交对象的租金免交月份可往后顺延两个月,或退回相应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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