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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禁食野生动物条例征求意见稿

居民点赞“这是硬核手段”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3月06日        版次:BN08    作者:曾海城 蔡宇晴

日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在可食的“白名单”中,只有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九种家禽家畜。 宝安通记者 蔡宇晴 摄

深圳在2月25日,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南都记者对此调查发现,深圳的这一举措获得了市民的普遍支持和点赞。宝安区市民王先生就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将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范围,扩大到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是一种保护野生动物的硬核手段。不过也有市民认为,深圳目前所拟“白名单”不包含甲鱼等人工养殖成熟的物种,可能造成“误伤”,需进一步修改完善。

征求意见稿获市民肯定支持

从2003年暴发的SARS疫情,到如今全民防控的新冠肺炎疫情,不少证据表明,吃“野味”或许是导致病毒转移和传播的“罪魁祸首”。

深圳拟立法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征求意见稿一出来,就获得了市民们的关注,绝大多数市民对此持肯定和支持态度。

记者在坪山走访发现,不少市民对深圳立法全民禁食野生动物持支持态度,不少市民认为这是好事,可以扭转市民不健康的饮食观念。市民张先生表示,吃野味“不健康不卫生”而且“没必要没意义”。他说,在经济高度发达的当今社会,人类对食物有很多选择,选择吃野生动物是“无知之举”:“家禽家畜就能满足我们对营养的需求,为什么非要吃野味。”张先生说,家禽家畜经过长时间制度化的养殖,有一定的检疫标准,安全性较高,而野生动物则存在着各种隐患,容易对人类健康带来威胁。

张先生表示,野生动物里面包含了不少细菌、病毒和寄生虫,拒绝吃野味,就是在保障人类的健康。“有数据研究说到,从近几十年的急性传染病的情况来看,接近80%都来自野生动物,所以有必要立法禁食吃野味。”

“甲鱼和牛蛙”等是否纳入引讨论

不过,在深圳日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列出了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食用的“黑名单”和“白名单”。根据《征求意见稿》,在可食的“白名单”中,只有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九种家禽家畜,以及依法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征求意见稿》中的说明提到,通过市场调查,所列的九种可食用陆生动物和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已涵盖了深圳食品交易、餐饮市场上的主要动物品种,足以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符合大多数深圳市民的饮食习惯,不会对市民的日常饮食带来大的影响。

而对于社会比较关注的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也具有不小的疫病传播风险,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为此《征求意见稿》将上述动物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

如此一来,甲鱼和牛蛙等深圳人常见的食物,或许以后再也不能吃了,这也引起了市民的讨论,有市民建议对“黑白名单”的划分,应该要思量周全,避免造成“误伤”。市民周先生认为,甲鱼是人工养殖较成熟的物种,在市面上也比较常见,应该严格区分野生和人工养殖类,不可“一刀切”禁止,而早已进入市民生活的牛蛙等也不在“白名单”之内,“这可食不可食,也希望能更加明确一点。”

记者走访

“立法可以从源头上

切断消费需求”

宝安区市民林女士告诉南都记者,不吃野生动物将有效降低公共卫生风险,“有数据显示,当今人类新发传染病78%与野生动物有关,或者说来源于野生动物。通过立法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及相关行为,从源头上切断消费需求,是降低来自野生动物的疫病传播风险、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迫切需要。”

与此同时,宝安区市民王先生也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将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范围,扩大到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是一种保护野生动物的硬核手段。“不管保护类野生动物还是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都具有容易携带和传播疫病的风险,只有将所有野外环境下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纳入禁止食用的范围,才能有效减少人与野生动物的不适当接触。”王先生认为,人工繁育野生动物违背了野生动物自然生长规律,且目前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监管体系尚不健全,检验检疫标准和手段无法满足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作为食品的防疫要求,监管部门在执法中也难以分辨野生动物是野外捕获的,还是人工繁育的。

业内说法

牛蛙的养殖技术已经很成熟

深圳市蛙掌门炭火蛙锅店创始人罗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牛蛙作为比较成熟的经济养殖动物,应该属于可食用范围。“牛蛙的养殖至少有十余年,技术很成熟。”

深圳市裕丰龟鳖农业有限公司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该公司负责人钟女士向南都记者表示,甲鱼规模化人工养殖已达40多年,禁食会直接影响到整个产业。“甲鱼学名叫作鳖,是中国常见的养殖龟种,我养殖龟已经有很多年了,一直认为龟是可食用的补品,但如果真的禁食,我们也没有办法,只是希望禁食名单还可以再加斟酌。”

建议

应加大对食用野生动物者的处罚力度

深圳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工作人员许建勇告诉南都记者,“我特别支持这个条例,基本达到了我心中的预期。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不仅要用法律规定猎捕和买卖,还要对食用有所规范,这样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就会形成一个完整的链条。”许建勇还建议,可以加大对于食用野生动物者的处罚力度,“我了解到的野生动物黑市,是存在暴利的,一斤穿山甲可以卖到上千元一斤,所以如果处罚太轻,就形成不了威慑。”

统筹:宝安通记者 曾海城 蔡宇晴

采写:宝安通记者 曾海城 蔡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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