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万国营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提及,去年深圳法院受理各类案件近60万件,办结50多万件,法官人均结案近500件,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60件。在案件审判方面,深圳法院依法惩处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318人,包括5·16南山大道“癫痫”司机驾车撞人案。在职务犯罪方面,深圳法院依法惩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135人、行贿犯罪85人,其中观澜一股份公司原董事长收受贿赂、侵占集体资产等涉案金额超20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市中院收结案总量均居全国中级法院第一 法官人均结案高达492件
工作报告披露,2019年深圳法院全年受理各类案件599223件,同比增加11.6万件,上升24%;办结504138件,同比增加9.4万件,上升22.8%,其中法官人均结案492件,同比增加40件,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60件。在收结案方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市中院)收案79184件,办结59305件,同比分别上升26.6%和20.5%,收、结案总量均位居全国中级法院第一。
在案件审理方面,深圳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0329件,判决被告人28930人。其中,深圳法院判处杀人、抢劫、绑架犯罪529人,毒品犯罪2430人。依法惩处各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318人。5·16南山大道“癫痫”司机刘某楠驾车撞人案、刘建刚在公交车上与司机发生争执并强拉手刹严重妨害安全驾驶案均被写入报告。
“小官大贪”观澜一股份公司董事长获刑13年
工作报告指出,深圳法院持续攻坚扫黑除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审结涉黑涉恶犯罪85件521人。高杰等4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盘踞龙华一带,绑架抢劫、欺行霸市,市中院依法判处高杰死缓并限制减刑。原市卫计委副主任刘堃、福永派出所原所长刘汉尧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均被从重惩处。另外,深圳法院开展“套路贷”等恶势力犯罪专项治理,判处“套路贷”犯罪72人、虚假诉讼犯罪41人,并制定全国首个《刑事涉案财物执行工作指引》,为“打财断血”提供制度规范,依法罚没财产7559万元,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在腐败犯罪方面,深圳法院依法惩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135人、行贿犯罪85人,审结市投资推广署原副署长李石受贿案、“百名红通人员”刘宝凤挪用公款案。其中“小官大贪”观澜黎光社区工作站原站长、股份公司原董事长刘桂荣收受贿赂、侵占集体资产、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涉案金额2556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值得关注的是,工作报告提及深圳法院加快解决执行难,2019年查控被执行人财产28.5万项,完善执行财产网拍机制,提高财产变现效率和价值,网拍成交149亿元,溢价率42.3%,开展“法拍房”清场专项行动交付房产1051套,并出台全国首个《强制执行上市公司股票工作指引》,破解上市公司股票处置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