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上午,在罗湖区景福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场,2019年度第三批深圳全市公共住房集中开工活动举行,涵盖全市9个区的25个公共住房项目在集中开工,计划建设筹集公共住房约1.23万套。至此,面对2019年公共住房建设筹集计划8万套的目标,深圳已交出建设筹集8.6万套的“答卷”。依据深圳市住建局公布数据,2020年深圳可落实的公共住房该项目共计89个,可建设筹集的公共住房不少于7.2万套。
公共住房的大规模建设筹集行动大幕已经拉开,但在新增土地供应极其有限的深圳,如何提高土地空间利用率,盘活闲置、低效利用的土地资源,则是完成建设任务的重要途径。
作为深圳2019年第三批公共住房集中开工的主会场,景福花园片区棚户区是罗湖区第一个由政府主导、人才专营机构作为实施主体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已于2018年6月列入《罗湖区2018年棚户区改造实施计划第一批计划》,同时确认罗湖人才安居有限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共包括五个老旧住宅小区,共有建筑物18栋,楼龄均在20年以上。改造后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17133.66平方米,容积率7.9,可提供约1080套住房,其中人才房约324套,此外,还将配套2万平方米的商业、幼儿园、公交首末站等公共服务设施。
像景福花园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样,“二次房改”中供列举了六类15种渠道来增加供应,包括棚改、已批未建用地、地铁上盖、飞地等具体措施均在其中之列。
盘活存量对深圳住房供应而言有多重要?据相关调研显示,对深圳老旧住宅小区而言,容积率1.2及以下者,并不在少数,如果将这部分小区通过棚改或者城市更新,将释放巨大的供应潜力。
除了“盘活存量”,深圳原本城市规划中的居住用地不足的问题也再一次成为关注焦点。“在供应方面深圳一直在加大力度,但土地空间有限的深圳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则是居住用地规划比例不足,需要通过国土空间规划进行调整。”深圳市政协委员陈蔼贫表示。
据了解,全国的居住用地比例平均在25%左右,深圳的居住用地则仅占23%,是否存在上调的空间与可能?目前,深圳市下一步发展空间方面的纲领性文件——《深圳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当中。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的规划编制思路和初步成果显示,新版规划将完善“租、购、补”三种渠道和供应“市场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四类住房,建立适应人口结构变化趋势的住房供应体系,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优化居住空间布局,改善居住环境品质,加大居住空间供给。
聚焦
人才房数量和比例应否调整 待时间检验
作为深圳“二次房改”提出四类房型之一,人才房正式从过往住房制度中的定向配租的公租房类别中“独立”出来,并在以往“续租一次,一次三年”的基础上,增加了“可售”的属性。首次作为深圳住房保障体系的首要和重点保障对象的“人才”,也由此引发了巨大争议。
原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思平在其《深圳住房制度改革和房价调控》的报告中表示,深圳把“人才”作为住房保障体系的首要和重点保障对象,违背了住房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将以收入为依据的住房保障改变为以学历为标准,以人才为重点、优先、主要的住房保障对象,则是背离了住房保障体系的基本方向和基本原则,不仅会使得政府和企业的功能作用混淆一体,使政府的作用发生错位,造成“人才”内部不公平待遇,更会加剧整体社会不公平。而以商品房价格为参照系确定保障水平,则背离了“可承受性”住房保障的基本原则。
张思平的观点也代表相当一部分研究学者意见,资深研究人士徐枫也建议,减少人才房在保障房中的比例。徐枫表示,人才的认定是靠市场,不是靠政府。“如果是人才,意味着获得资源的能力高于社会平均水平,也不需要政府在住房方面提供保障。而需要提供保障的人群一般是社会弱势群体。”徐枫说。
保障性质的公共住房,究竟是应该用于托底保障,还是应当助力产业结构调整、“以房引才”?上述问题正是有关“二次房改”中人才房争议的根本分歧。
审视这一分歧,作出判断之前不妨再次回顾深圳“二次房改”中,有关人才房的相关定义。政策中,对于“人才”的认定门槛并不算高,本科毕业即可;供应房型的建筑面积也并不大,配售以不超过90平方米为主,配租则与原有住房制度中公租房配租标准基本相当:单身人才、两人家庭35平方米左右;三人家庭70平方米左右;四人及以上家庭90平方米左右。
相对于人们印象中的高端人才形象,另一生活中广泛存在的群体更为适宜这一“人才”定义:既超过了安居房收入财产限额,又无力承担商品房房价的“夹心层”。有租金、售价分别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售价的60%左右的价格也较5折的安居房更高。但面对这一群体,人才房现有占据的比例和绝对值是否应当下调,对第一个吃下“二次房改螃蟹”的深圳而言,仍需时间与实践的进一步验证。
07-08版
统筹:南都记者 傅静怡
采写:南都记者 孙雅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