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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项市级职权下放给南沙区 广州意欲何为?

时隔三年再度下放部分市级行政事权,“放权强区”的进程仍在继续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4年07月24日        版次:EA08    作者:魏凯

  7月11日,16届75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南沙区实施的决定(草案)》,将31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南沙区实施。

  在中央不断通过“放管服”改革推动简政放权和营商环境优化的背景下,这次的市级事权下放也成为近年来广州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逐步推动“放权强区”的又一动作。

  资料显示,广州上一次向区下放市级行政事权是在2021年,当时通过市政府178号令一口气下放了187项事权。此外在2017年底广州也发布市政府157号令将下放143项市级行政事权。除了放权之外,近年来广州也曾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收回小部分下放的事权。

  从结果看,过去广州历次行政事权下放不断激活了各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一些经济发展的重点区也在营商环境提升和经济增长方面交出了优异的答卷。

  而在当前广州社会经济发展面临“二次突围”的背景下,本次对南沙的事权下放说明全市“放权强区”的进程仍在继续,只要能有利于破局攻坚,未来继续向下放权依然是激发基层活力的重要手段。  

  在当前广州面临“二次突围”亟须体制机制创新的背景下,通过放权激发基层的活力和创造力依然是重要的改革方法论。  

  从广州历次放权和收权的动态调整过程看,既要放权让基层政府有大展身手的空间,又要避免后者在短期目标的冲动下不当用权是决定如何调整过程的关键因素。在这种权衡之下,通常调整过程会呈现出以渐进向前的方式不断尝试。

  1、为何放权给南沙?

  市政府公告的内容显示,在此前已经下放了投资项目审批和土地规划审批等经济发展核心事权的前提下,本次向南沙区下放的31项市级行政事权更偏向社会民生服务。

  31项事权中包括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28项。其中,行政许可包括“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而行政处罚包括“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违反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和27项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中对相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在介绍本次事权下放的背景时,公告也表示此举是贯彻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进一步扩展南沙区经济社会管理职能,也是落实今年3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根据该条例第六条的要求,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根据南沙建设发展需求,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将有关管理职权依法调整由南沙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行使。

  而在“能放则放”的原则下,本次市政府再度对南沙下放事权很可能并不是对南沙放权赋能的终点,特别是在今年深中通道刚刚通车、南中高速和万顷沙支线即将通车的背景下,南沙和深圳、中山的联系愈发紧密,届时一些政务事项“跨城通办”的需求预计会大幅增加,而继续对南沙下放事权无疑能更好地支持南沙抓住深中通道的机遇。

  而从过往经历看,在广州上两轮市级行政事权下放前后,南沙都分别推出了和周边邻近地区的政务通办服务。

  2021年南沙区万顷沙镇、珠江街与中山市民众镇、黄圃镇正式启动了政务服务互联互通,首批40项便民事项可以“跨城通办”,涵盖了公安、社保、计生、食品经营等多个业务领域,包括补贴补助的申领、社保清单查询打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生育登记等高频事项。

  此外,在2018年南沙区政务办也与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合作,在佛山市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广州南沙政务服务中心分别设置“南沙通办综合窗”和“顺德通办综合窗”实现南沙、顺德政务服务同城化,首批通办事项涉及121个事项,主要涵盖工商、卫计、食药监、人社、交通等范畴,现场还提供EMS免费包邮送达服务,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

  对于本次广州市政府向南沙下放事权的行为,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文宏也告诉南都记者,目前看这一动作更多的还是落实《南沙方案》和市政府对南沙发展的支持,而对于深中通道开通的红利,南沙可以通过政务服务的跨城通办做好基础,其他的则还需要通过两地市场要素的联通来实现。

  2、如何放权激发基层活力

  本次向南沙下放市级行政事权之前,广州曾经在2021年和2017年两次批量集中向各区放权,此外也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收回小部分下放的事权,整个调整过程的大方向是有放有收、以放为主。

  2017年是广州近年来首次以批量集中的方式向各区下放一批市级行政事权,当时的背景是广州市政协委员曹志伟发布的行政审批“万里长征图”引发中央关注,要求各地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改革试点。那一次趁着当时缩减行政审批、省级行政事权下放到市的机会,广州一口气给各区(含功能区)下放行政职权事项共143项,放权数量之多创下了当时的记录。

  为了确保那次放权改革的效果,在前期调研阶段市级相关部门分成3个调研组,分赴全市11区和当时4个功能区进行调研,专门收集汇总各区的需求,最后的改革方案也如各区所愿,将它们最期望的工业用地和产业用地出让等关键的审批权放了下去。那次放权的最终内容以城市建设和经济管理领域为主,其中包括城市建设领域事权101项,经济管理领域事权11项,含金量极高。

  此后广州第二批批量集中向各区下放行政事权发生在2021年,当时的背景是中央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在这次放权中,广州朝着“放权强区”的方向再度向各区下放了187项事权。在这次放权中广州市政府还趁机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通过取消、整合、移出、删除等形式精简事项总计超过3200项。

  除了上述两次批量集中放权之外,广州市也在2022年和2021年根据实际效果小批量收回一部分事权,收回的原因主要是区政府对一些事项缺乏承接能力、由市级实施更符合实际情况。

  正是得益于市政府层面的不断事权下放和行政服务的重心下移,近年来广州各区的行政审批效率也不断提升,特别是黄埔和南沙等承接下放事权最多的区,各自通过简化流程、合并审查、统一设置行政审批部门等措施,将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的等候时长从过去超过100天大幅缩减到“拿地即动工”。

  和上述两次批量集中向各区放权权不同,本次广州市下放事权的对象仅仅是南沙,但这也说明全市“放权强区”的进程仍未止步,特别是在当前广州面临“二次突围”亟须体制机制创新的背景下,通过放权激发基层的活力和创造力依然是重要的改革方法论。

  而从广州历次放权和收权的动态调整过程看,既要放权让基层政府有大展身手的空间,又要避免后者在短期目标的冲动下不当用权是决定调整过程如何进行的关键因素。在这种权衡之下,通常调整过程会呈现出以渐进向前的方式不断尝试,在放收之间反复尝试来直到达到恰当的平衡点。

  而在文宏看来,在当前广州面临汽车行业和房地产转型调整的背景下,通过下放事权让各区更好地释放动力、形成比学赶超的良性竞争确实是一种制度上的赋能,但各区在获得更大授权之后也需要进行创造性的执行,让自主权更好地发挥作用。

  南都广州新闻部出品 采写:南都记者 魏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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