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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给既有建筑节能降碳

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率先试点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3年04月28日        版次:EA07    作者:邱永芬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4部门印发《广东省建筑节能增效行动计划(2023-2025)》(下称《行动计划》),大力推动建筑领域节能增效,助推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

  在开展既有建筑运营节能降碳行动上,支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作为试点城市,率先实施能耗或能效限额管理。同时,计划到2025年,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能效水平分别提升20%和30%。该《行动计划》主要从新建建筑能效提升、既有建筑运营节能降碳、建筑用能结构优化、区域节能降碳等四方面开展节能增效行动。

  在开展新建建筑能效提升行动方面,修订《广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T 15-133-2018)和《广东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 15-51-2020),研究制订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零碳建筑技术标准等,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落实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激励政策,出台专项政策要求绿色金融支持的绿色建筑项目原则上须取得绿色建筑标识。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光储直柔”技术应用等示范项目建设。大力推行绿色施工,推进智能家电与住宅产业融合发展等。

  在开展既有建筑运营节能降碳行动方面,推动公共建筑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开展建筑基本信息和能源消耗数据年度统计与更新常态化工作。支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作为试点城市,率先实施能耗或能效限额管理。加强既有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调适,珠三角九市先行开展建筑能效测评或绿色性能后评估。鼓励采用大型公共建筑“业主自建+数据共享”模式进行建筑运行能耗及能效监测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城市申报国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推进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

  在开展建筑用能结构优化行动方面,逐步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鼓励建设以“光储直柔”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建筑电力系统,发展柔性用电建筑。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替代生活热水用能需求,实施建筑电气化工程。支持佛山开展氢能智慧能源示范社区建设,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在开展区域节能降碳行动方面,在城市新区、功能区开发建设中,继续探索区域集中供冷系统的适用性。推广中新广州知识城、深圳光明区等低碳生态建设实践经验,支持南沙、横琴等申报国家高标准绿色低碳城区试点建设,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珠三角九市申报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同步开展绿色城市或绿色低碳城区试点工作,推动绿色低碳城区和绿色城市建设。

  按照《行动计划》,到2025年,城镇新建居住建筑能效水平提升30%,城镇新建公共建筑能效水平提升20%。建设岭南特色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3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面积3000万平方米以上。建筑运行一次、二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12亿吨标准煤以内,建筑用能电力消耗比例超过80%。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邱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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