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小区外围绕行一圈,人行道路面多处破损无人维修。
电梯按键与墙面脱离。
近日,广州市民马先生向南都“记者帮”反映,他购买了位于南沙区博翠明珠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当时开发商宣称“严控的产品质量、精心研磨的细节”“不会辜负业主期待”,却不曾想到最后迎来了烂尾式收楼,处处半成品的交付,让他大跌眼镜。不仅如此,临近合同最后期限,近半数业主还未办下房产证,希望记者帮关注。
业主反映:
定位高档轻奢的小区,却迎来烂尾式收楼
马先生表示,博翠明珠小区于2019年底开始售卖,整个楼盘建在南沙灵山岛尖,当时广告宣称前排小高层可直接望江,并强调这是公司最重视的一个楼盘,定位是高档轻奢,平均每平方米售价在3万元以上。
资料显示,该项目占地3.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9万平方米,由6栋小高层和2栋高层住宅组成。“交付的品质和服务不会辜负业主的期待”“严控的产品质量、精心研磨的细节、最高礼遇的归家服务,给足业主惊喜”,是当时关于这个楼盘的广告语。
去年7月,开发商通知业主收楼。不曾想,毛坯的外墙、积水的车库、各种未完工的装修……处处半成品的交付,让马先生大跌眼镜。“泳池会所是个亮点,但去到发现就是个臭水坑。”马先生介绍,当时开发商宣传,小区中心会有个环形泳池会所,将从中间伸出一个巨大的“蘑菇形”屋顶,到了晚上熠熠生辉,结果外立面的瓷砖都没有装贴上去。
不仅如此,小区包括外墙、园林绿化等情况也类似,基本都是没有完工的状态。马先生称,甚至地下停车场的积水都没有清理干净,一片施工完还没来得及收拾的画面,与项目宣称的高端定位格格不入。楼栋内的电梯、顶层防水也存在质量问题,楼栋多部电梯停运,“电梯中途停下来好几次,楼顶下雨会漏水,找开发商却一直没钱维修。”
据业主提供的多份文件显示,业主和开发商就此问题展开了多轮谈判,但整改效果并不明显。
记者走访:
人行道裸露泥土路面,泳池内部呈毛坯状态
3月3日,记者跟随业主曾先生走访了博翠明珠小区,建筑整体景观风格采用现代简约风格,由小高层、高层建筑组成,目前已完工,也有部分业主入住。但记者在小区外围绕行一圈,只见人行道路面多处破损,更甚者大片人行区域泥土地面直接裸露。行至一车库入口,有栅栏围着,明显未铺设好,外围呈半施工状态。
接着,记者进入小区来到泳池会所位置,只见泳池入口已被围蔽,内部仅是“毛坯”,有下水口没有封闭,散发着恶臭,阶梯栏杆还未安装。
进入住宅内,部分电梯呈停运状态,按键明显损坏,与墙面脱离,运行的电梯内部肉眼可见有电线裸露。最后,记者来到地下车库,内部基本建好,有的地方垃圾未清理。机械车位暂未启动,上面蒙着厚厚的一层灰,部分空间被划作储存室。
记者来到一位业主家,她反映因为着急入住,目前家里的装修问题已经自行先找工程队整改了,并指着客厅墙上略有空鼓的墙面说道:“光墙面我就刷了好几次。”据曾先生了解,整个小区入住率并不高,很多业主拒绝收楼。
但上述种种情况还不是最令业主们担忧的,证明产权的一纸房产证迟迟未办下来,让他们日夜难寐。据曾先生介绍,前期因为跟开发商、政府有关部门召开了多次协商会议,才知道开发商拖欠银行贷款,导致一直完成不了大确权,目前整个楼盘只有一半业主拿到了房产证。根据合同约定,今年5月是办下房产证的最后期限,即将临近这个时间房产证还办不下来,业主们坐立难安。
开发商:
楼盘已达交付条件,房产证办理有进展
对此,开发商广州金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回应南都记者称,该项目已于合同约定获取竣备证并达到交付条件,收楼后业主要求项目的品质提升上作调整,已针对业主的要求进行整改,因受到施工单位的配合度影响,整改工作出现一些滞后,引发业主的不满。但公司一直在积极面对,目前确实受到市场下行的大环境影响,以及项目所有资金须进入政府监控账号受政府监管,整改工作效率受到一定的影响。
开发商称,目前户内的整改情况已差不多完成,剩余一些未完成项目确实受到申请整改资金的影响滞后,但工作没有停下来,积极沟通政府的资金申请,推动整改工作。在业主沟通方面,项目方也积极配合政府召开多次业主沟通见面会,积极协调推动工作,但业主对于小区的品质要求相对过于完美,对于项目内部工作的细节管理上干预过多,导致双方会存在一些沟通上的矛盾。
最后,关于目前业主最关心的办证问题,开发商称,合同约定于5月份之前完成办理,针对可以提前办理确权的部分楼栋,已于去年11月份完成第一批确权并邀约小区业主开始办理相关手续,剩下的一批仍然还在约定合约期内,正积极推进,目前已取得进一步的进展。
区住建局:
已约谈开发企业,正推进产权登记手续
诸多业主也就此事投诉到了政府部门。今年2月7日,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业主称,关于业主反映房屋质量差、整改不力的问题,已约谈开发企业,并要求其应主动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约定交付,做好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工作。
关于业主反映金科博翠明珠项目大确权、办产权证的问题。经核,根据双方签订的《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已约定了商品房确权办理时间。目前开发企业尚未超出合同约定的确权时间。另经了解,金科博翠明珠项目共八栋住宅楼,2栋、3栋、6栋、8栋已完成大确权登记手续,其余楼栋正在推进中,后续按照合同约定为业主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出品:南都“记者帮”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张思琦 实习生 张贤淑
律师
开发商需承担违约责任 必要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益律师廖建勋认为,目前开发商要承担合同违约的责任,主要包括:由于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开发商要承担修复的责任;因为修复导致业主延迟收房,也要承担相应的延迟交楼责任。如果房产证延迟办理和发放,开发商还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等。
廖建勋表示,房屋建筑工程只有经过住建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发商才能通知业主收楼。对于业主能否拒绝收楼,廖建勋表示要分两种情况进行考虑。若业主收楼时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隐患,比如房屋朝向有误或漏水严重等,乃至影响正常居住,业主可以拒绝收楼。但如果仅存在一些质量瑕疵问题,比如粉刷掉灰、地板鼓起等,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不能拒绝收楼,但业主可以把问题罗列下来,要求开发商在保修期内进行维修整改。
而针对房屋质量的问题,廖建勋建议业主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维权。第一,业主集体与开发商进行协商,由开发商来进行整改。第二,业主们向住建部门进行投诉,要求住建部门介入调查,考察房屋质量是否达到验收标准。“如果没达到验收标准,住建部门又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可以针对住建部门的行为提起相应复议、诉讼或者投诉;通过向行政部门投诉的方式,让行政部门来协调或督促开发商进行整改修复。”
若通过协商和投诉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廖建勋建议业主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进行维权。“比如说开发商拒绝修复,购房者要自己修复的时候,可能会造成使用上的延迟,以及修复需要花费费用,这个时候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
对于开发商无法按时发放房产证的担忧,廖建勋建议业主可向住房管理部门提起投诉,要求行政部门督促开发商尽快解决发证问题。同时,业主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在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并承担延迟办证的相关违约责任。廖建勋还补充道:“如果住建部门、房屋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房地产开发商还有相应的违法行为,比如说房屋质量不达标,或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行政部门可以针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