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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小区惊现违建 屡被投诉施工不停

街道办介入无效果,区执法部门称已督促拆除但进度缓慢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3年02月27日        版次:EA01    作者:马辉

  黄埔区大壮名城小区A2、A3栋。

  涉事楼栋顶层天台上堆放着施工材料。

  扫码可报料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大壮名城小区业主向南都反映,小区A2、A3栋顶楼从去年12月开始,出现违规搭建行为,业主们多次投诉后,违建施工现象仍然存在。联和街道办执法人员督促整改,过了期限也没有拆除的动静。“有关部门一直说在巡查、加强管理,但违建户不停止,好像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一样。”

  南都记者了解到,街道办要求违建户在今年2月15日前自行拆除违建,然而没有效果。上述涉及违建的面积总共有多大?究竟什么时候才能拆除上述违建?对于记者提出的这些疑问,联和街道办未予回应,只是一再表示“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拆除”。2月23日,记者从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目前已开始拆除涉事违建,但情况复杂,进度没那么快。

  业主:

  去年12月就怀疑顶楼在违建

  大壮名城小区位于广州黄埔科学城板块,由广州市暹岗大有投资有限公司开发,是近几年开盘、交房的新楼盘,物业由广州人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多名业主告诉南都记者,A2、A3栋目前已经交付,大家都在装修等待入住,可是从去年年底开始,有业主发现顶楼复式(32和33层)有人进行施工。据A3栋业主拍摄的资料,2022年12月中旬,顶楼已经搭好遮挡内部的布料,怀疑已经开始违规搭建行为。

  业主提供的图片显示,在顶楼天台,已经有人搭建起施工的架子。今年1月13日,A3栋业主在微信群向物业询问上述情况,物业人员回复称,是顶楼业主自己家的违建,“已经责令停工整改”。此外,A2栋顶层也存在类似现象。1月中旬,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给A2、A3顶楼业主分别发了“违章施工通知书”,认为其在装修过程期间违规施工,要求其3日内进行整改,恢复原样。

  不少业主也向12345进行投诉。1月16日,联和街道执法办和社区、物业人员到A3栋楼顶检查,“发现当事人已将部分加建的构筑物拆除”。2月13日,街道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复查,发现并未整改完毕,于是对当事人开出“责令限期拆除在建违法建设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在2月15日前自行拆除违建。

  现场:

  凭空多了不少面积,投诉后仍施工

  2月15日期限已过,上述违建并未自行拆除。街道下达的通知书明确说明,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本执法机关将对上述违法建设依法采取强制拆除措施”。16日,业主向街道执法人员询问结果,对方没有明确回应,表示“就算走程序,我们需要时间搜集证据和其他资料”“我们已经受理了,你耐心等候吧,到时候会回复给你”。

  南都记者于18日走访现场,发现A2、A3栋的顶层都还有堆放施工的材料和工具,比如砂子、板子、小轮车、防水卷材等。在顶楼天台的边沿,原本镂空的位置多出了长方形的平台,由水泥浇灌,还做了防水,有的部分显示痕迹未干。

  从现场观察,顶层违建户将复式两层的室内进行大改造,疑似搭建多处建筑平台和阶梯,将复式一层、二层和天台相连,且凭空多了许多面积。现场留有改造施工的平面图,对各层改造详加说明,其中涉及新增板、梁加高等图样。一些业主担心这“可能造成整栋楼的安全隐患”。

  18日下午,记者看到有工人进入顶楼天台,未进行实质性的施工作业。业主拍摄的视频显示,有工人正在违建处做防水。记者走访过程中,疑似另有一男子全程盯着现场,但没有做什么表示。他自称不是物业,只是外包的保安公司人员。现场也未见到违建户的业主出现。

  物业:

  装修申请已备案,违建详情拒绝透露

  在业主要求下,小区物业人员找来A2、A3栋顶楼涉事两户的装修申请表。两份申请表的签字日期一样,都是2022年12月19日,“业主签名”部分为空白,只有装修承建商签字。两家的装修项目也相同:卧室墙体改造、墙面地砖改造、拆除客厅背景墙装饰改造。

  申请表上,该小区物业的客服中心、秩序部、物业工程部、物业公司负责人都签了审批意见,要求严格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进行施工。查询《办法》文件可知,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有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物业管理单位发现上述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涉事两个装修项目显然和申请表上的范围相差巨大。那么,物业是否定期巡查记录,及时尽早地发现了该问题呢?物业陈经理没有具体回应,只强调“发了整改单,也上报了执法部门”。

  街道:

  将依法拆除,但没有提供时间表

  《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规定,违法建设属于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除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无法实施拆除的情形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应当依法强制拆除。

  2月22日联和街道办回应南都记者时未正面解释违建具体情况,但表示1月13日联和街执法办收到居民投诉反映大壮名城A2、A3栋顶层存在加建房屋的情况。经查证,A2栋32F(复式一层)、33F(复式二层)与A3栋32F(复式一层)、33F(复式二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房屋加建。2月13日,工作人员对加建房屋当事人发出执法文书,责令限期自行拆除加建部分,并恢复原状。工作人员发现当事人未按要求进行整改,下一步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拆除。

  2月23日,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该局对此事很重视,迅速开展现场核查,已督促联和街开始对涉事违建进行拆除工作,但是现场情况比较复杂,拆除进度没有那么快。大壮名城一些业主也向记者表示,从22日开始,看到现场有人进行拆除,目前没什么进度,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拆完。

  南都点评

  违建,尤其是影响到建筑整体安全的违建,不能简单视为居民之间的纠纷,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依照规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区、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查处违法建设地段责任制和日常巡查制度,实行网格化监控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因此,在此问题上,有关部门需要主动作为、积极担当,早发现、早处理,急群众之所急,为市民提供安全的居住环境。这个小区的违建出现2个多月了,何时才能恢复原貌?南都将持续跟进。

  报料征集

  民生无小事,有事记者帮。如果您遇到了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又或者您经历目睹过一些城市公共“疑难病”,都请告诉我们。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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