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料店门口停车场,设立有两排立体车锁。 受访者供图
广州市民张女士向南都“记者帮”反映,近期自己经过一家日料店门口时,被该处的露天车锁绊倒,小腿多处擦伤。她与日料店交涉后得知,该处停车场为店家向物业租赁而来,张女士质疑:露天车位上是否能够上锁?如果可以,是否至少应该有相关警示牌提醒注意?
市民:
店门口设尖锐车锁是否合适?
张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经过天河区华成路一家日料店的店门口时,被该处的露天车位锁绊倒,摔了一跤。车锁为立体三角形地锁,上锁处有较为锋利的锐角。记者从张女士提供的图片上看,其小腿表皮有几处刮伤,伤口处渗出了一点血。
张女士认为,日料店周边写字楼和居民楼聚集,为大量人流必经之处,而露天车位上设置两排立体尖锐的三角形铁锁,对行人的安全无疑会造成威胁。张女士了解到,该停车场为店家经物业租赁而来,但她对此质疑,“作为车位租赁方的商户,有无权力将车位上锁?如果有,是否具有立警示牌提醒行人注意安全的义务?”
张女士称,一番交涉后,日料店仍坚称,为保护自身车位不被其他车辆占用,设立车锁属正当操作。
店家:
场地租来时就已有车锁
南都记者走访了该停车区域,从现场看,附近有标识牌指明此处为日料店专用车位,停车场旁边则是人行道。店门口设立了约10个车位,分为两排,部分车位已有车辆停泊,空余车位上则立起三角形地锁或圆柱形停车桩,偶有行人经过绕开。
记者来到日料店了解情况。得知来意后,有关负责人向记者出示了当时的监控录像。从视频中可看出,张女士当时专注于看手机,未注意到脚下有车锁,进而突然被绊倒。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门店向物管租赁了这块场地用作停车,租赁之初车位上就已有车锁,也是为了保护店家的车位不被其他车辆占用,供来店顾客免费停车。负责人认为,张女士被绊倒有自身原因,且刮伤不算严重,故最终未对其进行赔偿。
随后,记者联系上物管处了解情况,有关负责人表示,该事件主要由张女士跟日料店协商解决,其他问题不便回应。
律师:
停车场上设立尖锐车锁并不合法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益律师廖建勋认为,如果该停车场不在小区范围内,而是设立在人行道,属于公共区域,那么该地址将不能设立停车场;而如果该区域在小区红线范围内,属于小区的公共位置,物业租给商家用作停车场也要经由业委会或全体业主同意,收益由全体业主共享。
最后,廖律师认为,哪怕经过合法程序,商家可以租赁这个停车场,那么停车场上设立尖锐的车锁也是不合法的。“不合法在于,停车场上设立车锁属于建设构筑物,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未审批通过则不能设立。其次,在如此人流密集的地方,车锁的设置可能会对行人造成一些安全隐患,店家租赁了这个车位,作为管理者也需要对此设立醒目的警示或拆除,否则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采写:南都记者 张思琦 实习生 黄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