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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燃灯者”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2年10月12日        版次:EA12    作者:吴金泳 谢霞 陈锦琼

  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

  ——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

  2015年3月

  “改革,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通过自己的一点点努力,为法治的进步作出哪怕是一点点贡献,也比抱怨要来得有益。”许多年过去了,邹碧华关于改革的演讲仍然很有力量。

  邹碧华1967年1月出生于江西奉新,1988年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进入上海法院系统,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做起,成长为一名高级法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一定要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是邹碧华的座右铭。他参与审理过一系列大案要案,包括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北方证券破产案等全国瞩目的重大案件。

  他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编或撰写了10余部法律著作,发表论文40余篇,参与法官培训教学,被称为法律界的“燃灯者”。

  1999年,年轻的上海法官顾全参加一场涉外商事审判培训。学校深夜10点钟熄灯,顾全顺势睡下,约莫凌晨一两点钟醒来时,他发现室友邹碧华竟然还坐在书桌前埋头工作。

  “你是在写明天的发言稿吗?”

  “不是,我在把中国的涉外商事判例翻译成英文。”

  22年过去,已是上海市高院研究室主任的顾全回忆起邹碧华,与之初识的这一幕最先从记忆里跳了出来。判决书英译中比较常见,中译英则极少有人尝试。“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从顾全认识邹碧华的第一天起,他就是这样的人了。

  2014年7月,上海率先在全国拉开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大幕。时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的邹碧华,成为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主要起草者之一。他带领司改办团队进行权力运行可视化设计,首创“案件权重系数”,引入信息化前沿性技术和项目化管理理念,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贡献。

  邹碧华人生最后一段时光,经常是在上海高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度过的。当时上海作为全国司法改革首批试点城市,多项具有创新性与前瞻性的制度正是从这个房间诞生。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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