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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槟榔被部分地市下架

此前曾被禁止广告宣传、禁止作为食品销售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2年09月23日        版次:EA07    作者:贝贝

  近日,部分地区“禁售槟榔”(主要指食用槟榔,下同)的消息上了热搜。

  9月20日,浙江义乌以及四川营山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对槟榔制品销售作出了严管。其中,浙江义乌市场监督管理局方面表示(未正式发文),当地商家要将槟榔当做“槟榔制品”来销售,不得按照食品来销售,并且不能跟食品混在一起售卖。四川营山方面,19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与槟榔代理商和经销商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各经营户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对食品经营场所所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的,立即联系食品经营单位下架。

  这两则消息出台后,随即被解读为“禁售槟榔”,而受到了大量关注。

  槟榔此前被列作致癌物

  

  据南都湾财社记者了解,社会各界对槟榔的争议由来已久,其中争议的焦点在于该产品与口腔癌及部分口腔黏膜疾病的发生,存在较大关联。今年9月初因口腔癌去世的歌手傅松,就曾在社交平台上声称嚼了6年槟榔,并作出“珍惜生命,远离槟榔”的呼吁,这使得舆论场中关于禁售槟榔的呼声再起。2003年,槟榔已被IARC(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证明为一级致癌物;2017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槟榔果列入了一级致癌物。

  实际上,监管部门一直收紧对槟榔的管控。南都湾财社记者了解到,2019年,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要求湖南所有槟榔生产企业从该年3月7日起停止国内全部广告宣传;2020年,最新版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取消了“食用槟榔”的类别;2021年,广州对各类槟榔广告(主要为户外)进行清理和管控,同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在《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取消了“食用槟榔”类别后,槟榔作为食品的生产许可和监管便缺乏了依据,因此有部分省份以此为基础,禁止将槟榔作为食品进行出售。

  

  槟榔产业发展不容小觑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在监管层面上对食用槟榔进行严管,但槟榔产业的发展不容小觑。

  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至2020年,国内槟榔产业产值年增速近30%。其中2020年,全国槟榔产业全产业链产业规模超过700亿元,湖南槟榔食品产业规模已超过400亿元,这一庞大市场下,诞生如口味王及湘潭铺子等行业龙头企业。另外,2019年底,海南是国内超95%槟榔的产地,是海南230万农民的重要经济收入来源,槟榔全产业链就业人口超过500万。

  对于未来还有哪些地市对槟榔销售作出监管,南都湾财社记者将持续关注。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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