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行动现场。
8月15日,南都《周一见》报道广州荔湾区多个地铁站周边存在“摩的”且屡治不止。南都报道后,8月16日上午,广州交警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在荔湾区西塱地铁站周边开展联合行动整治摩电非法营运,共查处非法运营车辆16辆。据悉,近期广州交警全面开展夏季整治百日行动,打击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此类针对非法营运的专项整治行动未来还会不定时开展。
现场:
一上午查处16辆“摩的” 有二手报废车上路搭客
“二手车,买来就是这样的。”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载客在西塱地铁站A出口附近被查获,交警询问其车辆为何不见车牌,他如是说。随后交警在车尾挡泥板下发现一个被遮挡的粤A二轮摩托车车牌,现场查询该车牌已过有效期,与登记车辆不符,疑似“假套牌”,需进一步鉴定。该男子介绍,这是他花费四五百元购买的二手报废车,用来代步、偶尔营运摩的,并不清楚车辆具体情况,自己也没有摩托车的驾驶证。交警介绍,该男子涉嫌无证驾驶、非法营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现场还对摩的司机进行了安全教育。一名被查处的摩的司机告诉记者,今后不会再拉客了,开“摩的”只是副业,现在电动车开放上牌后,也越来越少人搭乘“摩的”了。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巡逻大队叶警官表示,近日有市民反映在荔湾区西塱、坑口、滘口等多个地铁站存在摩托车非法搭客行为。16日上午,广州“数字交警”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开展专项行动,共查处16辆非法营运的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这些车辆存在无证驾驶、未悬挂车牌、非法改装加设雨棚等违法行为,对交通安全造成很大隐患。
叶警官介绍,根据规定,摩托车闯禁行驶予以罚款200元,记1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也会进行罚款。在近期的专项行动下,地铁站周边的摩的搭客现象明显减少,未来交警支队会不定时开展此类专项整治行动,日常会加强地铁站周边的巡逻。
市交通局执法人员:
会收集建议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
根据《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利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从事经营性客运或者货运活动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2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营运三次以上的;车辆安全性能不合格的;上下班高峰期或者人流密集时段在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出入口、专业批发市场、商场、展览馆等公共场所从事营运的;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营运的;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介绍,自8月14日起,该局联合公安部门对辖区内常出现“五类车”问题的投诉点进行联合整治行动,3天查处了30多辆摩的非法营运。该执法人员介绍,利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由市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查处,该局经常安排此类打击行动,但在现场往往需要对司机、乘客分别取证,司机常会阻挠,乘客也会出现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况。其建议,交警部门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专项整治。
针对市民反映的交通接驳便利性的问题,该执法人员表示,现在每开通一个地铁站,交通部门都会根据交通运行的情况、地铁接驳的情况提前谋划部署周边公共交通的“微循环”,尽力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该局也会通过12345热线、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公开渠道向市民收集对公交调配、优化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采写:南都记者 黎玉莹 何生廷 实习生 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