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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施有“障碍”“1+1+N”共商解决

黄埔区检察院联合有关单位及南都,以公益诉讼圆桌会形式初步达成解决共识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9月06日        版次:EA02    作者:魏志鑫

  9月1日,检察公益诉讼圆桌会在黄埔区检察院召开。 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供图

  9月1日,一场主题为“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检察公益诉讼圆桌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举行,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区残联、部分行业管理部门和街道有关代表及南都“记者帮”记者参加本次会议。会上,各方围绕如何推动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展开讨论,并就当前发现的问题初步达成解决共识。

去年9月,黄埔区检察院和南都共同签署《关于守护公共利益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由此在民生领域实现“检察+媒体+N”协同共治创新模式。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维护也是双方关注的重点领域之一,去年7月至10月期间,南都“记者帮”联合黄埔检察院发布盲道线索征集令,通过走访现场、转交线索、公开报道等方式,切实推动黄埔区200余处问题盲道整改。

本次会议作为当前“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的“自选动作”,认真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老大难”问题。

黄埔区检察院:

部分公共场所

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问题

  

  今年7月30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联合区残联展开长达一个月的实地调查工作。

  本次圆桌会上,黄埔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他们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部分公共场所存在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问题。

  通报称,黄埔区内有一部分商业广场存在多处无障碍标识缺失、无障碍停车位设置不规范或未设置、部分盲道缺失等问题;同时也有部分公共服务场所不同程度存在无障碍停车位缺失、无障碍标识不足、无障碍卫生间不完善等问题。

  目前,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已向相关行政部门送达告知函。“希望有关单位能尽快推动问题整改,切实维护好残疾人群体的合法权益,共同担负起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经办检察官在会上表示。

  

各方共议建设难点

达成整改督导解决共识

  

  根据《广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协调工作制度》,黄埔区检察院邀请到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到会共商区内商业服务场所配套无障碍设施整改问题。该部门代表在会上表示:“我们对商业服务场所只有督促作用,并无执法权,真正想完善商场无障碍设施,需要这些商场积极配合。”对此,该部门代表将会在职责范围内积极督促商场整改,也呼吁其他有管理职能的部门共同参与,促进问题的解决。

  “检察院提到的问题,我们照单全收,一定认真处理。”一街道办事处代表在会上称。他同时提出,对无障碍设施配置标准并不熟悉,希望在整改时得到区残联的相关指导。另一街道办事处的代表同样表示,将抓紧整改问题设施,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公共服务中心等场所进行排查,“我们已经实现了无障碍设施从无到有的转变,接下来将尽快实现从有到有用的转变”。

  区残联代表认为,推动无障碍环境良好发展,需要各部门大力配合,支持无障碍建设督导工作。为此他举出一个例子:数月前,广州市交通、城管和市场监管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市内停车场完善无障碍设施,对不符合规范者处以5000至30000元罚款。他还称,该文下发不久便引发各方重视,很多停车场都致电他们询问如何整改。

  会上,南都“记者帮”记者分享了去年以来南都与黄埔区检察院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上合力取得的成果。今年5月,南方都市报举办了主题为“让无障碍设施‘无障碍’”的民生实事协同共治论坛,论坛主题与街道代表提出的让无障碍设施“从有到有用”的观点不谋而合,全社会都应加强对“无障碍”的理解认识。

  还有部分参会代表也在会上建言。有代表认为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发展,一是需要加强宣传,提高全民认识;二是需要各部门单位协力帮助,为建设无障碍环境贡献力量。

  会上各方还就当前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发现的问题,达成了两个月内出具整改方案、整改完成后由南都联合民生观察员进行回访,并提供评估报告的解决共识。

  

协同共治再创新:

“事后回访监督”

  

  本次检察公益诉讼圆桌会议有什么新亮点?

  黄埔区检察院经办检察官接受采访时表示,本次检察公益诉讼圆桌会议是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与南都联合组织的第三场会议,以往的检察公益诉讼圆桌会议一般是媒体发现问题,检察机关再跟进监督。而本次检察公益诉讼圆桌会议则是“检察机关+政府部门”发现问题,媒体发挥后半部“回访监督”作用,“这是‘检察+媒体+N’协同共治创新模式的又一新举措。”

  

  采写:南都记者 魏志鑫 实习生 宋欣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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