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落地后,推动高质量发展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确定的发展思路,建筑行业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8月16日,广东省发布了《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18项具体政策措施,构建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路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蔡瀛表示,《若干措施》针对建筑业的特点,制订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主要体现在产业发展、税收优惠、财政补助、金融支持四方面。如加大土地供应和资金投入力度,建成一批建筑业企业总部基地和产业园区;对建筑业企业从事技术开发、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收入实施税费减免,对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投入给予税前加计扣除;对总部迁入的建筑业企业,迁入地政府可根据当地财政情况按有关政策给予奖励或补助,人社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建筑业特点的金融产品,为建筑业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等。
近年来,广东省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市场环境不断优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涌现出一些知名地标建筑:如广州塔、广州大剧院,珠海大剧院、佛山和美术馆等建筑,都因独特的建筑风格以及国外知名设计团队参与而备受关注,这也让湾区建筑形成独特的“国际范”。
另一方面,香港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建筑领域,尤其在超高层建筑、桥梁工程、高速铁路等领域的建设,其设计和建造水平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或居于世界领先水平。而澳门,作为东西方文化交汇的节点,在特殊的历史环境中,也已形成自己独特的建筑风格。
未来,广东将着力引导建筑业企业抓住“双区”建设和“双城联动”、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推进横琴和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可以说,《若干措施》的制定和出台,既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广东省抢抓建筑业发展机遇、加快优化全链条产业结构布局、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和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的客观需要。
同时在大湾区一体化的打造下,《若干措施》也将推动粤港工程项目的合作试点,推动粤港澳深度合作,建立建筑业产业联盟,推动设计、施工、设备、技术和服务输出,开拓国内外市场。
详见B01-05版 统筹:陈养凯 伊晓霞 采写:伊晓霞 王艳玲 许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