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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公号随意选配图 小编涉侵犯版权被诉

法院引导企业正视侵权责任化解纠纷,免费下载不等同于免费使用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6年07月27日        版次:GA10    作者:赵青

  制图:史明磊(豆包AI生成)

  “我真不知道这张图还有版权,看着好看就用了……”得知公司因自己用的一张配图被诉后,某教育科技公司公众号的编辑懊恼道。近日,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运用“法院+行业协会+N”多元联动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著作权纠纷案,并以一案带动类案化解,有效提升了企业在新媒体运营中的版权意识。

  网上选配图触及版权“雷区”  

  今年元旦前夕,某教育科技公司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中发布推文《元旦放假通知及温馨提示》,为提升推文视觉效果,该公司编辑张某在网上选取了一些图片作为文章配图,其中一张图片是某服务公司享有著作权的作品。

  某服务公司浏览到该推文后,认为某教育科技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其美术作品,已构成著作权侵权,便在完成电子证据保全后诉至从化法院,要求某教育科技公司删除推文,并赔偿未经许可使用作品的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共计4000余元。  

  法院发现收到十余件类案  

  经办法官翻阅卷宗并了解类案收案情况后发现,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图片用于公众号文章并非个案,同时期从化法院收到十余件类似案件。被告企业侵权都是因为编辑人员缺乏版权意识,随手“搜图”即用。

  “如果是恶意侵权,法律绝不姑息;但若企业非故意,且侵权情节轻微,一判了之未必是最好的解法。”法官认为。

  经与被告沟通,法官了解了事情原委:编辑人员为美化推文,在网上搜索文章关键词后未核实版权归属情况就直接下载使用,审稿人和公司负责人也未曾留意配图的版权问题。

  “我们就是在公众号上发个内部通知,没做商业宣传,也要赔吗?”公司负责人表示。  

  非营利使用不代表合理使用  

  “企业并非恶意侵权,如果继续诉讼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都会比较大。”考虑到此,法官果断启动“法院+行业协会+N”多元联动调解机制,联合区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和调解员共同介入,力求用最小成本化解纠纷。

  法官、协会工作人员、调解员多管齐下、释法明理。一方面,先厘清侵权事实,普及著作权法律知识,向某教育科技公司讲明“网上免费下载≠免费使用”“非营利使用≠合理使用”,引导企业正视侵权责任、主动化解纠纷。

  另一方面,向版权方说明企业无主观恶意、未用于商业宣传、实际影响范围小等实际情况,劝说双方互谅互让、缩小分歧。

  经过耐心沟通与协商,双方本着实际解决问题的态度,最终达成和解:被告某教育科技公司立即删除侵权图片,一次性赔偿某服务公司相应的经济损失。这起著作权侵权纠纷得以快速圆满化解。  

  法官提炼四步走快速调解工作法  

  案件结案后,法官却没有就此打住,而是马上翻开了其它十余件类似案件的卷宗。

  以某教育科技公司的案件为范本,法官总结提炼出“调查—释法—析理—调和”四步走的快速调解工作法,运用“示范调解+类案化解”的模式,依托多元联动机制,将同期类案全部引入调解轨道。

  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其它十余起图片著作权侵权纠纷在“法院+行业协会+N”的联动下,以类似方式全部调解成功,实现了“办理一件、化解一片”的良好效果。

  “这批案件通过多元联动方式成功化解,既保护了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也教育了使用者规范经营。希望借此提醒广大新媒体运营者:版权红线不能碰,唯有尊重创作、保护创新,才能推动文化产业在法治轨道上繁荣发展。”经办法官表示。

  今年以来,从化法院运用“法院+行业协会+N”联动机制,成功化解各类纠纷案件120余件,让公平正义跑出“加速度”,也让尊重创新、守法运营的理念浸润到每一家企业心头。  

  采写:南都记者 赵青 

  实习生 刘弈君 

  通讯员 黄丽平 刘颖微 刘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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