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浙江省诸暨市安华镇中心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在指导患者用自助挂号机挂号。 新华社发
11月3日,据财政部官网显示,财政部新设了“债务管理司”,专门负责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加强政府债务监测监管,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南都记者关注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对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提出明确要求。日前,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读本》中撰文详解“十五五”期间财政政策,谈到未来5年将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推动建立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长效监管制度,对违规举债、虚假化债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防止前清后欠。
加强政府债务监测监管
11月3日,据财政部官网“机构设置”栏目更新信息显示,“部机关”列表中新增了“财政部债务管理司”。
政府债务的管理是财政部主要职能之一。据官网介绍,债务管理司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并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国债和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承担政府内债发行、兑付等有关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外债管理工作,拟订基本管理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监测监管,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债务管理司领导包括:司长李大伟,副司长曲富国、赵则永。债务管理司设六个处:综合处、中央债务处、地方债务一处、地方债务二处、发行兑付处、监测管理处。
公开信息显示,司长李大伟,此前是财政部预算司的一级巡视员、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主任。10月17日,李大伟还参加了财政部2025年前三季度财政收支情况新闻发布会,回应了有关提前下达部分下一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等问题。
推进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
财政部新司局的亮相,再一次释放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信号。这与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闭幕仅相隔10天。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对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提出明确要求。
日前,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读本》中也撰文详解“十五五”期间财政政策,谈到未来5年将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推动财政可持续发展。
蓝佛安称,将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持续用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落实好一揽子化债方案,做好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置换工作。将不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推动建立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长效监管制度,对违规举债、虚假化债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防止前清后欠。加快推进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严禁新设或异化产生各类融资平台。优化债务结构,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蓝佛安在撰文中还提到,要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不断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他表示,要下大力气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可以省的钱都省下来,集中财力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加强绩效管理和政策评估,把宝贵的财政资金花到政策效果更好、牵引带动作用更大、人民群众更需要的地方,花出更大效益。
培育壮大新的消费增长点
那么,未来5年,政府财政支出将重点用在哪些方向和领域?
蓝佛安在撰文中,重点圈出了几个方向:综合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培育壮大新的消费增长点,打造消费新场景,助力扩大国内需求提振消费;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坚持财政政策民生导向,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民生。
同时,财政资金也将“有所为、有所不为”:向公共领域聚焦,向外溢性强、社会效益高的方面倾斜,弥补市场失灵;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焦点
未来五年如何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
加大对基层医院财政投入维护公益性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近年来国家层面已经出台多项政策,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营保障可能导向哪些政策?日前由党建读物出版社、学习出版社出版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中给出了相关解读,其中多涉及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财政支持。
文章称,医疗机构运行的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是财政补偿、医保政策、人才队伍、内部管理和地区差异等多种因素交织的结果。“加强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是针对政府举办的县区、基层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偿投入提出的,是维护我国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的一项重大政策安排。
文章称将重点从四个方面研究推动:
第一,研究细化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县区、基层医疗机构运行保障投入机制,在落实公立医院6项财政补助政策、基层医疗机构投入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性亏损、人员经费、设备购置等投入内容。
第二,推动逐步加大政府对县区、基层医疗机构投入力度。对县区公立医院,加大落实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补助等投入力度。对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逐步加大服务收费不能弥补业务运行成本部分的政府补助补偿力度。
第三,逐步推进实施适当比例或形式的人员经费补助。落实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对符合规划的县区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在编人员给予一定比例的基本工资财政补助并逐步提高。研究推动将有关经费纳入政府“三保”范围。加强医务人员能力提升、人才培训培养经费支持。探索在基层医疗机构设置一些特设岗位,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县区级以上医疗卫生人才下沉基层服务。
第四,研究对社会需要、收费能力较低的医疗机构和薄弱科室给予经费补助。如精神卫生、儿科、产科、感染、急诊、病理、中医、全科、康复、安宁疗护等服务,公益属性强,群众需求量大,投入人力和资源较多,但是医疗服务收费大多难以覆盖成本支出,需要从维护公益性角度研究给予基本运行补助经费。
采写:南都记者 程姝雯 宋承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