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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草案等将被审议

生态执法如何避免“小过重罚”“大过轻罚”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5年10月24日        版次:GA11    作者:程姝雯

  制图:朱林(豆包AI生成)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0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将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草案、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草案等;审议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的议案等。

  修法将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

  对居委会主任实行经济责任审计  

  法工委发言人王翔介绍,根据各方面意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正草案、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加关于村委会、居委会工作“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规定。二是,进一步充实村委会、居委会的职责,规定设立“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心关爱“老年人、(留守)儿童”和“协助调解物业纠纷”。三是进一步明确村务公开、居务公开的形式和期限要求,规定可以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居务公开。四是进一步明确村(居)务监督机构的任期,规定其成员可以列席村(居)民代表会议,应当向人民政府和监察机关反映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

  据了解,为了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这两部法律草案的修改,将进一步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证村(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王翔说,草案二次审议稿在总则中明确居民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总结各地换届选举工作做法,完善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制度,充实完善选举程序。此外,完善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民主协商的事项、主体、协商形式和程序以及协商结果的落实。另外,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机制,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设立居务监督委员会,增加对居委会主任开展民主评议、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  

  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即将二审

  增加促进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的内容  

  王翔介绍,今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即将提交二审的法律草案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充实网络安全工作指导原则;二是增加促进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的内容;三是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进一步做好与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衔接;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处罚规定。

  据介绍,2016年制定的网络安全法,是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网络安全法施行以来,网络强国战略深入推进,网络安全工作不断加强,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技术取得发展,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进一步融合,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同时,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给网络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网络违法行为仍屡有发生,并呈现出新的特点。 

  王翔说,为回应人工智能治理和促进发展的需要,法律草案中拟增加一条关于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的框架性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加强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创新并加强人工智能安全监管,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

  此外,在完善法律责任方面,修正草案完善了不依法履行网络安全义务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拟对部分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作进一步完善。  

  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草案

  将对光等新污染防治作出针对性规定  

  南都记者关注到,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草案设有九个分编,也是法典草案条款最多的一编。就此,王翔在回应南都记者提问时介绍,这一体例结构,首先考虑的是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其次是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污染源的治理;然后是对化学物质、电磁辐射、光等新领域污染防治问题作出针对性制度规定。

  此前在生态环境执法中,“小过重罚”和“大过轻罚”的现象备受社会关注。南都记者了解到,这也成为立法中关注的重点。王翔谈道,常委会初次审议期间以及征求各方面意见过程中,有意见提出,污染防治领域各单行法制定时间不同,有关罚款金额的规定区别较大,在编纂法典时应充分考虑不同污染防治领域罚款金额的平衡,要进一步落实过罚相当原则,避免“小过重罚”和“大过轻罚”。

  据介绍,就此,草案作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相当,同时保持相类似违法行为之间法律责任的平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增加从重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不予处罚等一般适用规定。二是将行政处罚五年追责期限的适用情形,明确为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三是总结执法实践情况,对部分条文中的行政处罚规定,区分不同违法主体、违法情形,调整计罚标准,作出相应修改完善。四是将有关污染物排放口、编制生态环境影响报告、生态环境事故等方面的法律责任予以统一。五是完善生活垃圾处理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监测等法律责任,使企业事业单位有关监测的法律责任大体平衡。六是参照危险废物有关违法的罚款数额,对放射性污染防治相关罚款数额进行调整。  

  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

  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审  

  探索多年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即将进入立法环节。昨日,南都记者获悉,会议将审议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的议案。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保障和规范检察公益诉讼依法开展,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而制定草案。

  王翔介绍,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案件领域和办案原则。二是明确检察公益诉讼管辖。三是合理配置检察机关办案职权。四是规范完善诉前程序。五是规定审判与执行程序。

  采写:南都记者 程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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