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才颐公寓所在的香雪国际公寓E区于2024年1月(小图)与2025年2月(大图)外景对比图。

讲师正在向市民介绍昌松的“投资项目”。 受访者供图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3.1亿人,占全国人口的22.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2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5.6%。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实现“老有所养”是民生考题。然而部分养老机构里的坑老陷阱,让人变成“老来维权”。
“购买公寓/床位使用权,如果不来住交由机构管理,每年会有近万元收益返还。”
南都记者暗访发现,近年来,以“养老”为名的投资花样百出。床位、公寓等涉及产权的服务设施,被部分机构包装成为“投资产品”,有不少老人或提早为自己谋划养老生活的社会人士落入“圈套”中。
买养老床位和公寓还有收益?
多位市民被骗血本无归
广州市民栗书拿着一份出自黄埔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生效于2023年3月10日的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处被告景宜控股(广州)有限公司(简称“景宜”)向他支付的21万元及相应利息无法得以执行。栗书回忆,早在2018年,他经朋友介绍参加了景宜位于黄埔区金坑水库一家颐养院的活动。“都是那些老套路,带我们又吃又喝,展示这里的养老旅居有多好,然后我们就动心了。”栗书告诉南都记者,他从2018年9月到2019年7月之间,先后与景宜签订了四份养老服务合同。
其中,签订于2019年的两份合同约定,栗书总共分两次购买所谓的度假式养老住宿套餐,总价98100元,共有1000天的住宿权。其中第一份套餐赠送208天住宿权,第二份套餐赠送84天。根据合同显示,合同期满后,购买的住宿券未使用完的天数可原价退款,而赠送的天数可由景宜方面转与其他客户使用,并按成本价40元一天和栗书结算,相当于利息的支付。不过,由于身体原因,栗书总共只使用了12天的住宿权。
广州市民邓莉的父母于2019年花费12万元在景宜购买了36个月的养老公寓使用权,并补充了协议将公寓交由景宜方面管理。合同显示,景宜需要按照购买总金额8%的标准作为经营管理收益,每年向邓莉的父母支付经营管理收益9600元;而外地来穗的老人王芳则像栗书一样,花费了近4万元购买套餐。合同到期后,他们都无法从景宜手上获得本金退款以及收益。栗书和邓莉各自起诉了景宜,尽管最终胜诉,但景宜方面从2023年判决书生效至今也未履行过判决。即使申请强制执行,但景宜法人蓝致华名下未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问题机构旗下养老公寓人去楼空
仍在卖保健品、组织养老旅行团
邓莉和30多位在景宜购买床位/公寓/会员卡的老人组了一个维权群。她告诉南都记者,包括她和栗书在内共有约10人已起诉景宜要求退款和支付经营收益,但都无果。
南都记者通过天眼查平台搜索发现,景宜在2023年和2024年均被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列为经营异常企业,法人蓝致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公司司法案件中,因服务合同纠纷被列为被告的案件有26件。
根据宣传资料显示,景宜在黄埔区布局的养老公寓就有金坑水库的“景宜颐养院”和位于香雪国际公寓内的“才颐公寓”两家。南都记者日前暗访了香雪国际公寓。记者对比邓莉拍摄于2024年1月的照片时发现,原作为才颐公寓所在地的E栋目前已完全拆除才颐公寓原有的门牌匾,门口刻着“才颐公寓”四个大字的石头也已被搬走。进入E栋内部,目前建筑内基本处于重新装修后的闲置状态。而南都记者在广州市民政局披露的2024年广州市养老机构基本信息表中,也没有发现关于才颐公寓以及景宜旗下其他的养老机构的登记信息。
邓莉称,她曾就此事咨询过黄埔区民政局,而得到的答复是“因消防验收不过关,景宜已停止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养老机构信息”。
不过,记者在浏览景宜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时发现,该机构仍在运营,并不定时组织会员日活动,甚至还组织会员以旅行团的形式进行养老旅居。其中,最近的一次会员日活动在去年11月24-25日举办,地点就位于香雪国际公寓E栋一楼。
此外,景宜目前仍在每月组织康养度假团前往周边地市的“康养基地”。南都记者咨询景宜的客服了解到,度假团仅会员可以报名参加,可用会员卡内一定数量的积分金额抵扣参团费用。
邓莉告诉南都记者,由于景宜公司的账户处于被冻结的状态,参团老人的费用则由销售在微信上接受私人转账。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南沙分所主任陈辉称,养老机构在没有旅行社资质情况下组织老人成团赴外地旅居,存在非法经营的嫌疑。而机构通过销售个人在微信接受私人转账的方式收款,提高了资金监管的难度,可能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
有老人也向南都记者反映景宜有向他们兜售高价保健品的行为。王芳称,自己通过抵扣会员卡内大约6000元的对应天数,从景宜购买了两瓶“进口辅酶Q10”保健品。南都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发现,类似产品单价最贵不超过1000元。
在册养老机构称投资可“一返二”
有人花费十万“入局”
根据民政部等七部门于2024年发布的《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养老机构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以承诺还本付息、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诱导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交纳预收费。
不过,南都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登记在册的部分广州市养老机构,存在通过宣传所谓“床位投资”行为,吸引市民“入局”。
2024年7月,李明经熟人介绍,前往广州昌松爱心养老服务公司重庆分公司(简称“昌松”)咨询返利投资项目。一名讲师介绍了“床位投资”项目,并明确说明投资款项可退还。该讲师进一步说明投资细节称,单个床位投资额为十万元,两万元可投资五分之一床位。当前政策下,投资即可享受“一返二”回报,即投资十万可额外获得十万收益,投资五十万则额外获得五十万收益,且允许重复投资。此外,还有促销活动,投资三张床位有机会获得房产奖励。投资床位数越多,返利速度越快。最终,李明决定投资十万元。
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李明下载了“世纪昌松”APP,通过该APP有两种方式获取返利:一是会员间天数的相互转让,二是直接提现但需扣除10%手续费。此次交易采取了第一种方式,即李明向收款方转账后,收款方需向其提供相应天数;若天数不足,则需通过其他会员转让,收款方再将收到的钱款转给转让天数的会员。公司鼓励会员推荐新人投资,推荐人数越多,返利速度越快。在之后半个月里,李明一直没有收到合同。2024年7月至10月期间,李明每日可获得6至7个天数,每个天数可兑换一百元,通过会员间天数转让,他收回了3万余元。每当李明询问合同事宜时,工作人员均回避或延迟提供合同。2024年11月下旬,李明发现,“世纪昌松”APP上的旅居天数无法提现,愿意接收积分的人数骤减。
李明立刻联系了昌松的客服。昌松否认此前有过床位投资行为,以公司账户打款通道受阻为由,拒绝了他的退款请求。有工作人员提出了新“解决方案”:现金无法退还,剩下的未返还本金可转换成旅居天数,他可凭借这些天数前往昌松全国范围内的养老基地旅居养老。李明告诉南都记者,2025年1月,有公司负责人召集几百位与李明情况相似的投资者参加年会,承诺返还本金。年会后公司出台了新规,允许在月初和月末的周三进行提现。如今,李明的账户天数产生速度减缓至每日1—2个天数,且在2月的最后一个周三尝试提现后,至今仍未收到钱款。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披露,广州市昌松爱心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现地址为白云区江高镇新楼村前路28号,法人为袁君。这意味着,昌松是在民政部门备案机构,受广州市民政局监管。南都记者以咨询投资项目名义联系了昌松客服。该客服推荐了“储备床位卡”。“储备床位卡”每年可以使用28天,投资38000元后,每年可获得1680元返利。不过,该产品投资周期最多可以持续十年,但需满五年后才能允许收回本金并考虑是否复投。若“储备床位卡”持有者没有时间使用床位使用天数,可以将卡转让给他人。该客服声称,返利资金每年会直接打入投资者的银行卡上,操作流程包括签订合同、拍照留存以及办理手续。
预收费乱象
养老服务费预收周期规定最长不超12个月,记者暗访发现多机构违规
有养老机构称预收149万房费 可住35年
南都记者暗访发现,预付费模式在养老机构,是常见的缴费模式,而其预付费往往涉及金额高,若一家养老机构出现“爆雷”,便有大量受害者要走上艰难维权路。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规定自2024年10月1日起,养老服务费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
但南都记者暗访了广州多家养老机构发现,不管其是否为在民政系统上已备案的机构,收取多年床位费的情况依然存在。
有广州养老机构要求一次性缴纳
一居室三年房费19万
指导意见已实施五个多月,但在广州,预交费超过12个月的养老机构依旧存在。百慈·翠竹国际养生庄园位于白云区,销售人员介绍,机构开业近5年,床位不到200张,只剩下二三十张床位待入住。该销售人员称,老人入住需要缴纳床位费、管理费、护理费以及伙食费,其中管理费、护理费以及伙食费按月缴纳,床位费每月1800-4800元不等,且需要在入住前一次性缴纳。一次性床位费共有四个档次可选,缴纳不同档次,床位费可拥有不同折扣,最低缴纳2.88万元,打9.3折;最高缴纳8.88万元,打8折。“想缴纳更多,需要我们去向公司申请。”记者注意到,若床位选择最低档次,则2.88万元可使用约17个月。
同在白云区的越秀康养·悦麓居则要求一次性缴纳三年以上的房费,一居室三年的房费为19万,平均每月5278元,而若是预缴纳10年,则需39万,平均每月3250元。若是想长期居住,即35年,则需要一次缴纳80万,“我们的产权就是40年。”工作人员介绍。早前有短住体验,但没有名额了。记者注意到,该机构预交费最高的两室一厅,最高费用达149万,可长期居住,即35年。
而位于番禺区的富力颐安·广州国际颐养社区,费用构成相似,但推出的缴费套餐更加多样。可以选择缴纳押金后入住,以单间为例,除去护理费、管理费等,每个月需缴纳6500元房费。若是觉得房费过高,该机构还提供了趸交套餐,房费可以降低不少。同样以单间为例,至少预缴纳三年房费23万,销售人员表示,该套餐可打折至16万左右,折算至每月,房费约4444元。记者注意到,该机构还推出了两房一厅的房型,趸交15年需155万。该销售人员表示,终身制套餐能让老人一直住到离世,只需要每月缴纳管理费、服务费,但需要老人75岁才能激活使用。同样以单间为例,想要终身居住,75岁-80岁老人需一次性缴纳房费45万,80岁及以上老人缴纳33万。
“赞助费”按年收取
有的养老机构最低缴三年
记者注意到,指导意见要求,对养老机构为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收取会员费的,省级民政部门可以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明确会员费最高额度等限制性要求。而会员费是指养老机构以“会员卡”“贵宾卡”等形式收取的,用于老年人获得服务资格、使用设施设备、享受服务优惠等的费用。
南都记者暗访市内多家养老机构发现,有部分养老院在老人入住时除了缴纳床位费、伙食费、服务费、护理费等固定费用外,还需要缴纳一笔数万元费用,有的称之为“赞助费”,有的称之为“门槛费”,还有诸如“会员费”“服务费”“一次性购置费”“一次性生活设施设备费”等。并且这笔费用就算能退,通常也会带有一些附加条件,只有满足附加条件才能全额或部分退还。记者注意到,这些养老机构“赞助费”按年收取,到期需重新缴纳。
根据位于越秀区麓湖附近的颐寿安养·麓湖家长荟提供的报价单显示,老人在入住前先缴纳的费用有两种选择。方式一包括“一次性生活设施费”(该费用在业务员口中就以“赞助费”指代)和医疗备用金,方式二则包括“定额设施费”“医疗备用金”“物品损耗费”。
该养老机构提出的方式一是采取“赞助费+月费”模式。以报价单展示的报价为例,老人签约一年需要先缴纳约3.3万元“赞助费”,平均每个月约2800元左右。老人若入住3个月后要离开,那么所谓的“赞助费”则需要从原有的3.3万元中扣除三个月的份额,仅能退还剩下9个月的份额。根据计算,入住后每月自理型老人的标准双人间每月费用约7800多元,再加上住一个月就扣一个月的“赞助费”,每个自理型老人的实际花费达上万元一个月。
而方式二则采取的是“押金+月费”模式。报价单上显示,“定额设施费”只有在老人入住期满或离世的情况下才能全额无息退还。业务员告诉南都记者,一般签约超过2年的客户会选择方式二即“押金+月费”模式进行缴费,而短期入住的客户则更推荐方式一“赞助费+月费”的模式。富力颐安·广州国际颐养社区也有同样模式的套餐,不同的是,这里需要一次性缴纳三年以上的赞助费。同样以单间为例,最低缴纳三年赞助费9.5万元。
有“养老机构”开业一年
仍未在民政部门备案
在被问及一次性缴纳如此高金额有何保障时,有多位销售提到,目前在民政局官网能查到备案的养老机构均在接受监管。
然而,记者在暗访中发现,广州依旧有“养老机构”未进行备案。
越秀康养·悦麓居的工作人员介绍,该机构于2024年3月正式开业,至今已有一年,共有五栋楼,记者来到的其中一栋楼的11层样板间,该工作人员表示,一层楼大约有八九间房。
该社区主要分为两大板块,一个是正在改建的护理院,以及正在对外营业的康养社区。该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入住的老年人平均年龄在75岁左右。记者在现场也看到部分房子有生活的痕迹,也有老年人在社区里活动。
“我们有200多位老人已经入住了,没什么问题的,你信得过的话就来看看。”记者再次以市民身份咨询该机构,当被问及备案情况时,该销售人员避而不答,并强调他们集团其他养老机构已经备案,而该“社区”并非养老机构,不需要注册。
南都记者以为家中老人考察养老去处理由咨询。该工作人员推荐了单人间,强调要一次性支付五年租金共27万元,而水电费、餐饮费和管理费按月交。当被问到若老人在租期内不能继续入住时,该工作人员称租约可由子女继承并转让。“如果老人住了两年以后不住了,剩下三年的租金可以退7成。”
天眼查披露信息显示,越秀康养·悦麓居所属公司为广州云秀健康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主要从事商务服务。广州越秀康养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广州白云堡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和49%。然而在广州市民政局官网却未看到该机构备案,在大厅也未看到挂出备案信息。被问及是否备案时,该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
根据民政部公布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而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同时,还要求对未备案的养老机构,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发现其收住老年人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内现场检查,并督促及时备案。
越秀康养官方宣传显示,悦麓居被定义为“康养社区”,并非“养老机构”。有业内人士指出,“康养社区”为新业态,而针对新业态的监管条例有待优化完善。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南沙分所主任陈辉指出,备案是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或组织向民政部门办理的一种登记报备手续,没有办理报备手续,不等于说它们就不是事实上的养老机构。他认为,即使没有备案,民政部门也应联合其他部门对这些单位加以监管。
(应采访对象要求,栗书、邓莉、王芳、李明均为化名)
南都调研 总第603期
06-07版采写/摄影:南都“都市暗访”栏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