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
“给学生戴‘小蜜蜂’的女老师道歉”登上微博热搜。据报道,一位年轻女老师为了维持课堂秩序,给一名爱说话的小男孩戴上了“小蜜蜂”扩音器。这位老师把视频分享到了网上,起初该老师的这一做法被认为是一种管理学生的创新方法。然而,随着视频播放量越来越多,学生家长害怕对孩子产生影响,该老师将视频下架,之后又因为该老师收到投诉,迫于多方压力下选择离职。
此事要分两个层面看,一个层面是,老师给爱说话的学生戴“小蜜蜂”,是不是“好办法”,或者说“对不对”。另一个层面则是,老师把与学生相关的视频发到网上,该遵守怎样的规则与底线。
老师为维护课堂秩序,给爱说话的学生戴上“小蜜蜂”,让学生不敢再说话,于是起到立竿见影之效。然而,这一管教方式是存在争议的。给爱说话的孩子戴“小蜜蜂”,虽然起到了“震慑”作用,但被老师戴“小蜜蜂”,可能会遭到其他同学嘲笑。更重要的是,这种方法治标不治本,学生上课爱说话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纪律意识不强、专注度不够,以及老师的教育方式,过于强调知识讲授、灌输,而没有鼓励学生在课堂上多参与。发达国家的中小学课堂,并不特别在意强调课堂纪律,而是允许学生自由发言、插话、提问,在课堂教学中开展互动、探究,激发学生的兴趣,也解决学生专注度不够的问题。
就算抛开第一个层面的问题不说,老师把给爱说话孩子戴“小蜜蜂”的视频发到网上,涉嫌侵犯学生的隐私,其被家长投诉、视频被下架并不冤。那些转发的媒体也要谨记,在发布与未成年学生相关的视频时,必须增强尊重、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意识。
教师把相关视频分享到网上,考虑过学生的感受了吗?这就好比学生上课时,因破坏课堂秩序被老师批评并罚站,这是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所允许的教育惩戒措施,但老师能把学生罚站视频分享到网上吗?这是把学生被教育惩戒“昭告天下”,侵犯学生的隐私与人格尊严。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规定“信息处理者通过网络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这要求发布与未成年人相关的信息,必须有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意识。但令人遗憾的是,在这名老师分享这则视频时,最初获得的反馈是“一致点赞”,还有主流媒体点赞、转发,这折射出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意识淡薄。点赞、转发者思考过这一问题吗:如果被戴“小蜜蜂”的学生是自己的孩子,自己看到这则视频时会有何感想?
近年来,有不少教师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自己教学工作的日常。教师当然有发布自己动态的权利,但要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不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为前提。否则,分享教学心得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需要注意的是,在这名教师被投诉、自己主动选择离职后,还有网友力挺,从中可见,明确教师权责边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规范教学秩序,还任重而道远。其关键在于要坚持依法治教,推进教师依法履行教职。
□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