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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罪犯被核准死刑、立即执行

受害人姐姐:将追责事发夜市管理机构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4年10月22日        版次:GA15    作者:侯婧婧

  10月21日,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罪犯被核准死刑、立即执行的消息登上热搜。被害人娄婧的姐姐娄女士通过个人账号表示,希望这个案件以及最终的判决结果能带来警示,让无辜的人不再遭遇同样的灾难。  

  检察院:罪犯预谋戕害他人生命  

  2023年6月22日,28岁的娄婧从外地来长春游玩,路过红旗街一处夜市小吃街时,被高空投下的砖头砸中头部,不幸去世。当晚,长春警方将22岁、无业的男性嫌疑人周某抓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年11月27日,该案一审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对周某提起公诉,建议判处其死刑。

  据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因不能自食其力,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遂预谋采取从高层建筑物上多次投掷砖头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员生命。6天时间内,他先后向地面投掷了两桶5升桶装水、3罐未开封可乐、8块砖头,砸中楼下小吃街3名食客及摊主,致1死1伤。

  尽管周某自述曾在上海某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但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周某涉案时无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023年12月13日,案件在长春中院一审宣判,周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其当庭表示不上诉。  

  娄女士:罪犯父母从未致歉  

  10月21日,相关案件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告人周某死刑,立即执行。当天上午,被害人娄婧的姐姐娄女士通过个人账号发声,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帮助:“我国威严的法律维护了正义!”“不管怎么样,这个判决也算是给了妹妹一个交代!”同时她也提到,希望这个案件以及最终的判决结果能带来警示,一起树正风,让无辜的人不再遭遇同样的灾难。

  10月21日下午,娄女士通过个人账号发文称,法院的判决在意料之内,但听到判决的那一刻,自己的眼泪还是流了下来。周某的父母听完宣判也哭了,但他们始终没有给被害人家属道歉。

  娄女士称,周某曾当庭表示“就想砸死别人来求死”,听到死刑判决,他依然微笑,“有一种得偿所愿的感觉”。但对于无辜被夺取生命的娄婧一家,失去至亲的伤痛无法抚平。娄女士认为,周某的父母对孩子疏于引导和管教,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是他们欠下的债!他们应一辈子自责、悔恨!”同时,她也将继续向负责管理事发夜市的机构和部门追责,目的是避免再有无辜的受害者出现。

  链接 高空抛物刑案时有发生

  高空抛物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将高空抛物罪纳入《刑法》,成为独立罪名,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近年来,因高空抛物致人受伤的案件时有发生。2021年,上海居民於某某将一只内装陶瓷杯碎片等垃圾的塑料袋从位于三楼的厨房窗口扔出,砸伤路人的头面部,被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款五千元。

  今年9月,浙江杭州某小区有人抛掷烟头,致使靠近窗户的儿童床被局部引燃烧焦。南都记者从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办事处获悉,嫌疑人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采写:南都记者 侯婧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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