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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养老机构爆雷跑路 协同监管势在必行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4年10月12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近日,南都报道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的卓粤颐居养老机构因经营不善,拖欠广州市胜品置业有限公司场地租赁费,不仅机构停止服务,出租方还擅自对场地物业断电,给留守机构内的老人生活造成极大不便。不仅如此,将近300名在卓粤买了服务卡的用户也退费无门。

  这一报道刊发后引来了很大反响,原因并不意外。

  断电、停止提供服务,不难想象,这会对原本自理能力就极弱的老人带来多么严重的影响。人们的关注首先缘于对这些老人遭遇的一种自然的同情心。

  另外,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截至2023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共计2.97亿人,占全国人口的21.1%,预计到2035年,我国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大关。在养老市场需求日益扩大的背景下,人们普遍期待养老机构规范发展,其运作模式能够和家庭养老等方式形成有益互补。如果像报道所揭示的那样,养老机构还能让老人放心去住吗?

  在后续报道中,记者进一步披露,当消费者将情况反馈至相关部门时,花都区民政局答复称,卓粤公司未在花都区民政局办理养老机构备案,故不属于养老机构,诉求事项超出该局职能权限,并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合同纠纷问题。

  有关部门的这一回复颇让人疑惑。卓粤公司在市场监管部门早有登记,而且大张旗鼓地促销、经营已久,民政部门未曾督促其备案,也未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原因真是一无所知?

  期待相关事件妥善解决,更要警惕涉养老机构服务纠纷近来逐渐增多的趋势。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在北京、长沙、南昌等地调查发现,多地发生养老机构“跑路”事件,一些老人动辄数十万元的养老钱被卷走。

  预防养老机构爆雷、跑路等问题,呵护银发经济健康成长,需要从多个层次着手。

  一方面,消费者要睁大眼睛,通过资质审核、信誉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审慎选择养老机构,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则需要尽量咨询专业人士意见,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另一方面,针对预交费模式存在资金挪用、机构跑路等风险的现实,政府部门需要落实现有监管措施。为了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今年4月,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意见将养老服务费、押金和会员费全口径纳入监管,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差异化管理。意见提出,养老服务费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

  在预收费使用用途方面,意见明确,会员费不得用于非自用不动产、有价证券、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以及用于其他借贷用途;不得投资、捐赠给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实行连锁化、集团化运营的养老机构,不得投资、捐赠给关联企业。

  针对“退费难”的问题,意见提出,对符合服务协议约定退费条件的预收费用,养老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及时退费,不得拒绝、拖延。养老机构因停业、歇业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应当提前30日在其服务场所、门户网站等醒目位置发布经营状况变化提醒,及时退还剩余费用,妥善解决后续服务问题。

  本案中,涉事机构爆雷后,还好有一名护工留下来,令最后一名留守的老人不至于孤立无援,而当地有关部门也协助安排老人转移至另一家社会福利院。涉事公司长期不到主管部门备案、得以逃避监管的原因值得追查。一个事实是,一些养老地产、旅居养老等新业态不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开展养老服务,而是选择在工商部门以服务企业名义注册,“钻空子”逃避监管的现象并不罕见。

  鉴于这一现象,政府各部门之间共享数据、协同监管无疑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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