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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成立首家涉外法治工作专门机构

深化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首创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4年09月30日        版次:GA14    作者:杨婷

  广州市司法局举行涉外法治工作处揭牌仪式。

  今年3月,广州市司法局举行涉外法治工作处揭牌仪式,这标志着全国首家涉外法治工作专门机构正式成立。其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立法、普法、法治队伍建设等工作。不仅如此,广州还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首次在广交会“执业”,全国首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孵化站,创新制定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通过一系列创举,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推动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提速增效。

  打造高标准涉外法治体系  

  据了解,涉外法治工作处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立法、普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交流合作、法治队伍建设等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涉外法治工作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抓手。

  同时,重点围绕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南沙开发开放等重要战略平台,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涉外法治沟通联络机制,构建具有广州特色、全国领先、有效示范的涉外法治工作大协同格局。

  在揭牌仪式上,广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邓中文曾强调,要强化“六法融合”的工作理念,以全面依法治市为牵引,推动立法、依法行政、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和涉外法治融合发展。

  要强化涉外法治的战略谋划,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型布局,尽快编制好下一步工作的路线图和施工图,一体谋划面向2035年的涉外法治愿景。

  要强化“对标、目标、指标”的三标意识,找准对接国际规则的切入点,找准服务对外开放的着力点,找准打造广州优势的突破点,不断提高涉外法治工作质效,全力护航广州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系统谋篇布局,聚焦制度领航……广州正打造高标准涉外法治体系。如推动市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南沙)、南沙区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分会实体化运作;成立全球跨境电商“三中心”涉外法商融合创新基地、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涉外法治人才实践基地。

  此外还深化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首创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建设亚太经合组织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机制(APEC-ODR);全国首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孵化站、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涉外律师学院等。  

  推动大湾区律师服务广交会  

  4月15日至5月5日,广州市司法局在第135届广交会开设了“广州市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以“一站式、覆盖广、多元化”的专业法律服务,为企业“出海”保驾护航。

  为期15天、共3期的服务中,“广州市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共接待来自97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采购商与参展商代表,完成了732次法律咨询服务,在保障力、创新力、影响力三个方面实现提升。

  广州市司法局在本届广交会首次启用了6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包括4名香港律师,2名澳门律师)现场值班,创新港澳律师内地执业试点工作,促进大湾区律师更好地融入内地执业环境,进一步推动穗港澳法律服务业融合发展。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的邝玉球完成首次广交会“执业”,“法律服务是所有商业活动的合作伙伴。”她告诉南都记者,粤港澳一家亲,希望日后更多大湾区律师有机会参与广交会,与广州律师一起在广交会共筑“广州法律服务品牌”,以高质量法治服务助力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南都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有涉外立法咨询专家近400人,涉外审判人才99人;开展涉外业务律师事务所86家,涉外律师近1800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113人;61人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23人入选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全市10家公证处均可办理涉外公证业务,5家公证处入选司法部全国参与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机构名单,涉外公证员154人;境外仲裁员近2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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