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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法定退休年龄70多年来首次调整:

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提升至20年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4年09月14日        版次:GA08    作者:刘嫚

  9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据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用15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60周岁延迟到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50周岁、55周岁,分别延迟到55周岁、58周岁。这也是职工法定退休年龄70多年来首次进行调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王晓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会上介绍,调整法定退休年龄有助于增加劳动力有效供给,能够减缓劳动年龄人口下降趋势,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有何特点?

  小步调整,弹性自愿

  有序衔接,协同配套

  王晓萍称,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充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王晓萍介绍,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立足我国发展实际,充分考虑社会关切,体现自愿、弹性的原则,采取渐进的方式。在方案设计上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坚持小步调整,逐步到位。从2025年起,用15年的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调整至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分别调整至58周岁、55周岁,用较长时间实施到位。

  二是坚持弹性实施,自愿选择。充分尊重职工意愿,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选择弹性提前或弹性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三是坚持分类推进,有序衔接。同步启动、差异化延迟男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与现行退休年龄政策相衔接。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协同配套。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就业创业,保障各类劳动者基本权益,健全养老托育服务体系。

  2030年起逐步提高领取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对此如何考虑?

  设5年缓冲期

  采取渐进方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随着法定退休年龄的延迟,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也相应作了调整,从目前的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突出了以下两个方面的政策:

  一是设立5年缓冲期。提高最低缴费年限从2030年开始实施。也就是说,在2025年到2029年期间退休的职工,最低缴费年限仍为15年。主要考虑是,部分缴费年限15年左右的职工已经临近退休,设立5年缓冲期,可以减轻对他们的影响。

  二是采取渐进的方式。对于2030年后退休的职工,最低缴费年限不是一下子就提高到20年,而是小步调整,每年提高6个月。这样便于尚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提前做好参保安排。

  “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与缴费年限、缴费水平挂钩,与退休年龄密切相关,也就是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晚退多得,这样可以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李忠表示。

  延迟退休会不会对青年就业带来压力?如何促进青年就业?

  对青年就业影响平缓

  将完善扩岗补助等政策

  李忠表示,总的来看,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是一个渐进实施的过程,以较小的幅度推进,且退休人员腾退的岗位与青年就业所需要的岗位之间存在一定的结构差异,改革对青年就业的影响总体上是平缓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青年就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办法,统筹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和促进青年就业,规定国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明确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青年人就业创业。“我们将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不断拓展青年就业渠道,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李忠表示。

  一是通过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促进青年就业。坚持依靠发展促进就业,加强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同,推动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创造更多有利于青年发挥所学所长的岗位。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积极培育新的职业序列,充分挖掘、开发新的就业增长点。

  二是通过完善政策服务体系促进青年就业。进一步完善扩岗补助、稳岗返还、税费减免等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青年就业。对青年到基层就业的,给予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待遇。对青年自主创业的,给予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优惠。强化就业见习岗位的募集,帮助青年增强实践能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指导,组织开展系列招聘服务活动。

  三是通过营造公平良好环境促进青年就业。加强市场监管,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青年合法就业权益。

  办法在保障相关群体的基本权益方面有哪些考虑?

  特殊工种劳动者

  可申请提前退休

  李忠表示,法定退休年龄的调整,关系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加强对相关群体的权益保障,是这次改革的重要考量。制定办法时,对各方面的期盼和诉求进行了认真研究梳理,并针对不同群体,作出了相关政策规定。

  一是对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大龄劳动者,加强就业促进和权益保护。办法规定,强化大龄劳动者的就业岗位开发,完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对就业年龄歧视的防范和治理,激励用人单位吸纳更多大龄劳动者就业。

  二是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首次从法律层面对保障其基本权益提出要求。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应当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这填补了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空白。

  三是对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强化权益保障要求。办法规定,国家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我们将持续推动维护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有关政策举措的落实,积极推行相关指引和指南,加强用工指导,畅通维权服务。

  四是对于大龄失业人员,明确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办法规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五是对于特殊工种劳动者和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职工,给予特别的保护。办法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以及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实施后如何更好地做好养老服务?

  大力发展社区

  嵌入式养老机构

  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表示,做好养老服务,事关亿万百姓福祉,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任务。民政部将不断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加快推动中国特色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

  一是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安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健全养老服务网络,构建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情社会、有爱家庭共同发力,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二是做好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将符合条件的特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政府救助供养范围,支持低保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自愿入住养老机构。同时,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持续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和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织密织牢养老服务兜底保障安全网。

  三是扩大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优质、便利、可及的养老服务。依托社区积极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在助餐、助医、社会参与、失能照护等方面加大政策供给。要优化养老机构功能结构,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通过多措并举,缓解家庭养老压力,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

  采写:南都记者 刘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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