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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城中村加收电费乱象事关城市竞争力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4年09月05日        版次:GA02    作者:

  短评

  近期,广州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电费加价问题专项整治,严格依法查处电费违规加价行为。9月3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二批违规加价收取电费典型案例。其中,番禺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加价收取电费,受到罚款7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房东赚电费差价,电表被动过手脚,电器能耗高,被以其他名义收高价电费……“电费刺客”问题一直是城中村租房的顽疾。去年5月,《广州市供用电条例》施行,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然而在此之后,一些房东巧立名目,仍然变相收取高额电费。

  例如,上述收到75万元罚单的物业公司,向部分分表用户收取0.89元/度的电费外加0.47元/度的“代收公共照明分摊费”等费用,实际电费收费标准为1.36元/度;天河区石牌某出租屋以“综合物业费”的名义加收租户电费,实际以1.5元/度的单价计算。此次专项整治也对这些行为进行了处罚,透过案例不难看出监管部门对城中村电费乱象零容忍的态度。

  需要明确,不论是高于电网企业收费标准收取电费,还是在正常电费标准收费的基础上,以电量为基数加收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以及通过用电服务费、公共用电设施维护费等名义将有关费用纳入电费都属于变相加收电费,租客可以提供有关信息或材料,拨打12345热线进行反映。

  处罚是治理的必要手段,但其他担忧不免随之而来。不少人认为,房东减少的电费收入必将以收取其他费用的方式变相收回,这种想法不无道理。城中村租赁关系复杂,涉及主体庞杂且分散,治理难度不小。更重要的是,这里房源丰富、租金便宜、管理相对松散,城中村在房屋租赁市场中的竞争优势始终存在。

  因此,后续监管还需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使城中村治理起到实效。

  另外,要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投入使用,丰富住房供应结构。《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提出,城中村改造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建设保障性住房,并能按规定享受产业发展、土地供应、金融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在一线城市中,广州一直以高包容性著称,而较低的生活成本主要靠城中村低廉的房租和配套设施实现。正是因为房租低廉,人们才愿意接受窄巷、潮湿和昙花一现的阳光。据官方统计,广州有约674万常住人口生活在城中村里,占广州市常住人口的35.8%。也就是说,大约每三个常住广州的人,就有一人生活在城中村。在广州谋生的人们,对城中村的感情很复杂。

  一方面,城中村的诸多问题难以根治,给这座城市带来许多隐患。但从某种程度上说,城中村的存在保障了城市的运行。租住在村里的流动人口就业形态多样,有在核心商业区上班的白领,也有的村子形成了以某一产业或职业为特色的聚居形态,例如棠下村、康鹭片区。

  城中村低廉的生活成本为广漂们提供了落脚之地,这座城市也从他们身上汲取了发展的动力。因此,广州的包容性不仅关乎租客的生计,更关系到城市竞争力。作为热门迁入城市,广州必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打造宜居生活圈,完善各类群体的居住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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