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戳破“招转培”骗局,监管执法要主动跟进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4年08月27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日前,多位网友在社交平台曝光其在求职过程中遭遇用人单位联合设置的“招转培”套路。本是求职招聘却转为教育培训,求职学生在涉事公司的诱导下,通过第三方平台借出大额贷款。据南都·探粤报道,多名学生联合报警求助后,“经辖区派出所调解,报警的几名学生最终选择了与公司‘和解’”,但仍需签署“不再闹事”协议。

  又见“招转培”死灰复燃,熟悉的套路为什么总能骗到新人?

  以招聘的名义入坑,瞬间秒变职业培训,然后就有“培训贷”的公司无缝衔接,类似的套路可以说屡见不鲜。特别是在大学毕业季的高峰时间段,年轻人求职心切,更容易遭遇“招转培”套路。

  报道提到,“招转培”套路颇为诱人,“不仅不需要项目经验、工作经验,甚至不要求专业,工资还有8000元”,求职者签署《技术服务协议书》正式“入职”某公司,但在该份协议中,应聘者已经成为“客户”,相关职场培训也变成了一个价值9800元的技术转让服务,紧接着公司工作人员随手甩出一个网贷小程序,并手把手指导、几分钟搞定贷款流程……多位涉事学生表示,面试过程中培训机构丰富的营销话术让人“云里雾里”。

  几乎毫无创新可言的模式化套路,其实频频被媒体披露,并且反复经权威部门提醒,过去更不乏类型化刑事案件被破获。所谓“招转培”,实质上就是“培训贷”,现实中求职者直到发现所谓培训课程严重掺水,入职无望时才想到网络求助、联合报警。颇耐人寻味的是,此番已经选择报警的受害人,后续调解结案,进而签署带有“不再闹事”条款的退款说明后才得以退款(或部分退款)。有关部门对于“招转培”性质案件的处理,标准尚存在一定的模糊性。

  有法律专业人士表示,“招转培”是否违法,不仅要看企业是否具有教育培训资质、是否提供了课程,更要结合双方之间签订的《培训协议》的条款内容作分析判断。还有律师分析认为,网贷平台一旦查明“与培训机构互为利益共同体,从中直接获取经济利益”,那么其对此种交易便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合报道细节可以看到,此番经调解后成功退费的某涉事公司,居然有能力“承诺为他们取消分期的贷款手续”。先是丝滑引导进行网络贷款,选择特定网贷平台,再疑似跳过除了复印身份证之外其他必要的风险提示程序,然后在“招转培”套路露馅后“承诺为他们取消分期的贷款手续”,“招转培”链条上几家公司的关联性似乎已经呼之欲出。不过,在受害者提供的聊天记录中,涉事公司还一度以“公司有你身份证地址”相要挟,由此反映的问题,显然都不是调解退款就可以了结的。

  2023年11月,共青团中央、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等15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强调严查“校园贷”“培训贷”等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案件,对多发高发电信网络案件类型和突出问题,立足职责分工集中开展相关工作。广州市人社局表示,今年4-7月,经联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组成督查组,通过行业部门协调联动,对全市11个区专项工作进行实地督查,重点检查招转培转贷等情况。

  “招转培”也好,“培训贷”也罢,除了提醒求职者增强辨别能力、风险意识,以及在相关合同签署过程中尽可能审慎外,更需要监管执法积极主动跟进相关案情线索。维护市场秩序,对如本案所示受害者报案的情况,在调解、追款的同时,循着案件线索进一步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对社会反响强烈的“招转培”类型化案件做更加深入的研判和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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