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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到院外药店买药不该由医生私自指定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4年08月05日        版次:GA02    作者:罗志华

  来论

  “在大医院挂门诊号看病,医生却给开了一张手写的单子让我去医院对面新特药服务中心买药,而且价格也比较贵。”“家里人在医院做手术,医生让我去医院对面新特药服务中心买手术中用的药物”……近日,不少患者家属对于一家大医院让其前往“指定”药店买药一事产生质疑,“难道医院药房都没有这些药品吗?医院和药店是否存在一定利益关系?”媒体在位于济南市文化西路附近的6家药店探访发现,每天都有大量手持处方笺前去买药的患者或家属。

  对于家属的质疑,有医生表示,之所以要患者去院外药店拿药,是因为医院药房没有这种药。其实,只要其他药店有药,也可以去其他药店购买。此外,记者以患者身份联系到该医院门诊部,值班医生也告诉记者,新特药服务中心并非医院下属的药店,而是济南市正规的特抗药药店,属于济南市医保指定的“双通道”用药药店。

  医生们的这些回复不仅具有一定的可信度,而且还可以看出医生的一些难处。现在公立医院全面实现药品“零加成”政策,药品从赚钱项变成了成本项,一些医院因此不愿意销售医保谈判药品,导致部分价格较高或较少使用的医保谈判药品面临“入院难”。为了化解这道难题,相关部门推出了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并且,有些新药、特药的确只有少数甚至个别药店才有,假如医生不冒着被误解的风险指定药店,患者很可能多跑冤枉路,甚至难以获得所需药品。

  然而,即使医生这样做不存在任何猫腻,如此私自指定药店,甚至还遮遮掩掩,也极易让人产生质疑。瓜田李下,不得不避嫌,仅是为了避免影响医患互信,也不该如此而为。更何况,患者到院外买药成为暗自交易,就会让整个交易过程进入监督的灰色地带,经由此途径销售的药品有多少、药店的出入库是否真实可信、所售药品价格是否合理等,均会因为合作不公开而难以监管,给药店“做手脚”留下了空间。

  更要看到,社会药店销售药品有比较可观的利润,不排除有药店通过给回扣等方式促销药品,若如此,医生私自指定药店就会成为获取回扣的一种新途径。退一步讲,即使当前不存在这种情况,但在零售药店竞争十分激烈的背景下,将来不排除这会变成一个新的利益输送渠道,对于这个医疗腐败的风险点,理当事先做好防范。

  当前各地都在加紧建设处方流转平台,有些城市不仅在医院与主要连锁药店之间开通处方流动平台,而且还明确了多家定点合作药店。如此不仅可免于出现质疑,而且药品销售整个过程被放在阳光之下,便于监管。可能有些地方处方流转平台建设有所滞后,但也应该通过协调,让医院和药店之间展开有序合作,并培育市场竞争主体,避免出现某种药品被药店独家经营等现象,拓宽院外购药渠道,并维护好市场竞争秩序。

  患者到院外药店买药可以理解,也值得鼓励,但不能以医生私自指定药店的方式进行。当前医疗反腐和医疗行风建设力度空前,过去常见的吃药品回扣等现象已经大为减少,在此背景下,尤其要防范药品“带金销售”出现新形式。因此,不管这次医生私自指定药店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其潜在的风险不容低估,药品购销方式只要存在利益输送新漏洞,就应该采取果断措施,将之堵死封牢。    罗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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